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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

第十篇 政事

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组织


  
  

  1950年9月15日至1954年3月,设立了绥化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属非常设机构,
设主席、副主席和委员,配有专职秘书负责日常工作。1954年 4月至1979年11月30日末设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79年12月30日,绥化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绥
化县人大常委会,常设机构,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常委会下设办公室,置主任、副主任和
秘书等职。

  1982年 3月17日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办
公室、法制科、经济科、科教科,置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及秘书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