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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代表大会

第二节 代表大会


 
  

  一、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1945年11月13日,中共绥化县委书记陈雷,在绥化镇南大街路西九江楼饭店主持召开了由
99人参加的各界人士代表大会,成立了绥化县政府,选举阎继哲为第一任县长。

  1946年 2月28日,召开绥化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与会代表听取了县长阎继哲作的政府工
作报告,通过了减租减息、反奸清算、没收逆产分给穷苦农民利清剿土匪等项决议;选举了绥
化县政府委员7人,候补委员2人;发出了呼吁和平、宣布自治、反对蒋介石武力接收东北的通
电。

  1949年11月19日至22日,召开绥化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 247人。大会选出了正、
副县长各 1名,作出三项决议:关于拥护东北人民政府征收条例及黑龙江省政府的公粮征收的
决议;关于大力搞好副业生产,克服闕难,做好明年生产准备的决议;关于开好区、村人民代
表大会,密切干群关系的决议。

  1950年6月9日召开了本年度第一次全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大会选举出正、副县长各 1名,
会上作出了 4项决议:关于全县人民行动起来在夺取春耕胜利的基础上搞好铲蹚的决议;关于
夏季防疫工作和妇婴福利问题的决议;关于加强防奸、防火、防盗,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的决
议;关于开展常年识字运动的决议。

  1950年9月11日至15日,召开了本年度第二次全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83名。代
表听取和审议了温毅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1950年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产生由25人组成的县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非常设机构),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委员22人。选举了县长、副县
长和政府委员。会议通过了4项决议。

  1950年11月13日至16日,召开本年度第三次全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 176名,
列席代表 114名。代表们听取了县长温毅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共绥化县委宣传部长陈俊生作
的时事报告。大会作出了 3项决议:关于公粮征收的决议;关于副业生产的决议;关于防奸保
卫工作的决议。

  1951年3月19日至25日,召开了本年度第一次全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285名,
列席代表 153名。传达贯彻了黑龙江省人代会“巩固国防,发展本省经济”的指示精神,听取
了中共绥化县委关于普遍订立爱国公约的建议,审议并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和1951年政府工作
计划,补选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政府委员。大会通过 9项决议:关于拥护省人代会“巩固国
防、发展本省经济”的指示精神和普遍订立爱国公约的决议;关于继续在全县开展爱国主义与
国际主义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完成工农业生产计划的决议;关于搞好供销工作的决议;关于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进一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决议;关于加强拥军优
属搞好代耕工作的决议;关于开展常年识字运动的决议;关于防止疫病、保护人民健康的决议;
关于提高领导水平改进工作作风的决议。

  1951年5月28日至29日,召开本年度第二次全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284名,
列席代表102名。大会审议了政府工作计划,作出了4项决议:关于广泛开展全县性的爱国主义
丰产竞赛运动的决议;关于保证搞好夏锄工作的决议;关于镇压反革命分子工作的决议;关于
搞好供销合作社,为社员、为生产服务的决议。

  1951年9月24日至27日,召开本年度第三次全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80名。与会
代表听取并审议了县长温毅作的关于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和下步工作意见的报告。
会议作出了五项决议;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教育,坚决贯彻抗美援朝总会三
大号召的决议;为了切实保证全年丰产运动目标的彻底实现,全县人民动员起来,切实搞好秋
收生产的决议;关于搞好副业生产与灾区生产自救的决议;保证早日完成小麦借征任务和做好
大田公粮征收准备的决议;为了搞好供销和保证供给群众生产生活资料及推销土副产品的决议。

  1951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召开本年度第四次全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275
名,特邀代表 4名,列席代表140名。与会代表认真讨论了政协全国委员会一届三次会议的7项
决议,检查了本届政府各项工作和本年度三次人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大会通过了 6项决议:
关于响应毛主席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增加生产,厉行节约,支援中国人
民志愿军”的号召和贯彻执行“全同政协一届三次委员会议关于抗美援朝工作的7 项决议”的
决议;关于开展爱国增产运动的决议;关于开展一个有组织的爱国主义交粮运动的决议;关于
搞好供销工作的决议;关于搞好冬学、提高农民文化知识水平的决议,关于贯彻执行婚姻法的
决议。

  1952年5月28日至31日,召开本年度第一次全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294名,
列席代表53名。会议听取了温毅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作出了五项决议:关于进一步开展爱国卫
生防疫运动,彻底粉碎美帝细菌战的决议;关于开展爱国夏锄丰产运动,搞好铲蹚争取丰收的
决议;关于搞好购粮善后工作,切实解决吃粮、马料问题的决议;关于加强优抚工作,切实搞
好转业军人安置工作的决议;关于搞好工业生产和商业、供销工作的决议。

  1952年8月29日至9月1日,召开本年度第二次全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298名,
列席代表41名。与会代表听取并审议了县长韩东光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 5项决议:
关于贯彻常年丰产运动,切实搞好秋收的决议;关于切实交纳小麦上等公粮,按时完成交售任
务的决议;关于加强新旧道路教育,提高互助合作组织的决议;关于开展爱国造林运动,完成
秋季造林计划的决议;关于继续开展爱国卫生防疫运动和推广速成识字法加速扫盲运动的决议。
通过了给毛主席的致敬信。

  1952年11月15日至18日,召开本年度第三次全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 288名,
特邀代表7名,列席代表169名。与会代表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副县长车雪轩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通过了 5项决议:关于继续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搞好今冬明春副业生产的决议;关于继续
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完成公粮任务踊跃出卖余粮的决议;关于搞好商业、供销工作,扩大城乡
物资交流,扶助工农业生产的决议;关于加强政权建设,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决议;关于继续
开展爱国卫生防疫运动与开展冬季速成识字运动的决议。

  二、人民代表大会

  绥化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是在普选的基础上,于1954年 3月22日至26日举行
的,出席会议的人民代表 320人。会议听取了中共绥化县委书记晓钟作的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
的报告和县长高兴武作的关于1953年工作总结和1954年工作计划的报告。选举产生了由29名委
员组成的政府委员会。设正、副县长各 1名,政府委员27人,选出了出席黑龙江省首届人民代
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代表。会议作出了 4项决议:关于继续深入地对全县人民进行国家在过渡
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教育的决议;集中全力切实搞好春耕准备工作,及时转入春耕生产的决
议;关于搞好春耕造林及护林防火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决议。

  绥化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4年8月31日至9月 1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
代表 261人,列席代表59人。会议认真听取并充分讨论了黑龙江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
议决议和绥化县首届一次人代会以来的政府工作及下步工作意见的报告;听取并讨论了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作出了4项决议: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
案)》 的决议;关于拥护《中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解放台湾的联合宣言》的决议;关
于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大生产运动,力争增产,做好秋收及明年生产准备工作的决议;关
于保证搞好小麦公粮和购粮工作的决议。

  绥化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 2月18日至20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
表 255名,列席代表34名。会议认真贯彻了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黑龙江省首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
会组织法》,依照《组织法》选举出由19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正、副县长各 1名,政府委
员17人。会议作出 3项决议:关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精神及黑龙江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冲的决议;关于支援解放台湾及拥
护“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的决议;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与做好当前备耕生产
的决议。

  绥化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55年12月19日至23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
表 269人。代表们听取并讨论了高兴武作的“关于黑龙江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冲
的传达报告”和“为在全县实现农业合作化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支援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而奋
斗”的报告,听取了许士文作的“关于垦荒移民增加粮食生产问题的报告”。会议作出 3项决
议:关于团结与动员全县人民为实现黑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团结与动员
全省人民为实现黑龙江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所通过的 6项重要决议的决议;关于在
绥化县实现农业合作化的决议;关于进一步发展绥化县农业生产的决议。

  绥化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56年 6月22日至24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
表 272名。会议听取了高兴武作的关于传达黑龙江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与动员
全县一切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报告,听取了许士文作的关于绥化县1955年财政决算和
195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通过 3项决议:关于坚决贯彻执行黑龙江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四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及动员全县一切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决议;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
爱国卫生运动的决议;关于绥化县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

  绥化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0月25日至29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
代表 272名,列席代表30名。会议认真审查了政府工作,讨论并通过了1956年至1957年全县规
划,选举产生了由20名委员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县长1名、副县长4名、委员15人。会议作出
3项决议:关于动员全县一切力量,为完成1956年至1957年全县规划而奋斗的决议; 关于绥化
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与下步工作意见报告的决议;关于批准绥化县人民法院工作
报告的决议。

  绥化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 6月13日至15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
代表 276名,列席代表30名。会议听取了高兴武作的“积极动员全县复员军人及中小学毕业生
参加生产,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报告,通过了关于积极动员全县复员军人及中小学毕业
生参加生产,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决议。

  绥化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57年12月18日至20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
代表 231名,列席代表27名。与会代表听取并讨论了许士文作的“动员全县人民掀起生产新高
潮,为实现全县明年垧产粮食 4,000斤而奋斗”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副县长孙成久作的关于
绥化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通过了上述两项报告,并作
出了相应的决议。

  绥化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 5月28日至31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
代表 266名。中共绥化县委书记高兴武在会议上作了关于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报告。与会代
表听取并审议了关于1958年乡、镇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绥化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
次会议以来。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总结和1958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代表
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的提案审查处理结果的报告和县人民委
员会的财政预算报告。与会代表共提出 544件提案。选举产生了由23名委员组成的县人民委员
会,县长1名、副县长5名、委员17人。选出4名黑龙江省人民代表。

  绥化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0年12月27日至29日召开,出席会议正式代
表 252名,列席代表1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第三届人民委员会的总结和1961年工作意见的报
告、关于1960年基层选举工作的报告、1959年财政决算利196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由29名委员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县长1名、副县长5名、委员23人,同
时选举了县人民法院院长。会议作出了 3项决议:关于绥化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
于绥化县1959年财政决算和1960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关于绥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绥化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l961年12月28日至30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
代表 208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长朱重然所作的绥化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副县长刘荣作
的关于1960年财政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及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圣林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
报告,还听取了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和提案审查委员会的关于
提案审查的报告以及财政预、决算委员会关于1960年财政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
代表们对上述报告进行了充分讨论,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绥化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62年 9月24日至26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
了县长朱重然作的关于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刘荣作的关于1961年财政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
算的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圣林作的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大会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
关于1961年财政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并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绥化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8月29日至 9月1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
式代表 285名。会议听取了关于1962年基层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听取并审议了于再明作的
“全县人民动员起来,鼓足干劲,为实现1963年农业全面丰收和为掀起国民经济新高潮而奋斗”
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李景云作的关于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民
法院院长徐圣林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通过了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代表资格
审查报告、提案审查委员会的提案处理结果的报告、财政预决算委员会的关于1962年财政决算
和1963年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选举产生了由25名委员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县长 1名、副县
长 3名、委员21人,选举了县人民法院院长,选出了出席黑龙江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会议通过 3项决议:关于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
算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绥化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64年9月1日至 3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
表 298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张成国作的题为“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为把社会主义革命
进行到底和争取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胜利而奋斗”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李景云作的县人民
委员会关于193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还听取并通
过了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处理结果的报告及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关于1963年财
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

  绥化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5年11月1日至4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
表321名,列席代表133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张成国作的“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搞好社会
主义教育运动,为迎接第三个五年计划和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的县人民委员会工
作报告、李景云作的关于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法院院长徐圣林作的“关
于进一步贯彻依靠群众办案的方针,使司法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新高潮
服务”的法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由25名委员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县长1名、副县长2名、
政府委员22人。选出了县人民法院院长。会议通过了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的提案处理结果的报
告、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的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会议作出 3项决
议:关于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64年财政决算和1965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
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绥化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因“文化大革命”未能按期召开。1967年 3月21日,成立了绥
化县革命委员会,在服务楼广场召开了有三万多人参加的成立誓师大会,公布了“绥化县革命
委员会第一号通告”,宣读了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的绥化县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8名。

  绥化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9年12月27日至30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90
名。与会代表听取并审议了徐国兴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陈国兴作的关于1978年财政决算和1979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了这些报告
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根据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设机构),选
举了县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主任1人、副主任6人、常委11人。是月31日改绥化县革命委员
会为绥化县人民政府,选举出县长1人、副县长6人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绥化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1年3月15日至18日召开,出席正式代表338
名,政协绥化县六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了会议,县政府的24名部、委、办、科的负责人
也列席了会议。与会代表听取和审议了李万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张文清作的关于1979年,1980
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李景云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
孟光瑞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圣林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
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接受两名委员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决议、关于免去徐国
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和免去王相义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补选了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6名;补选李万一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绥化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2年 3月15日至17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
代表 315名,出席政协绥化县六届三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了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县直机关
各部、办、科和部分公社的负责同志。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李万一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宋
学增作的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于再明作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孟光瑞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圣林
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程树本作的关于响应黑龙江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号召,开展全
民义务植树运动决议(草案)的说明。代表们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了关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
决议、关于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以及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会议
补选刘玉昆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会议号召全县人民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在各级党组织的
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鼓足干劲,为把全县的工农业生产和其他工作搞上去,为搞好社会主
义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加快绥化县农业,工业、国防、科学技术现代化建设
步伐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