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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救灾 救济

第二章 救灾 救济


  

  救灾:1953年到1982年,绥化县有13个年份遭受了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人民政府除发动
群众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外,还及时下拨救灾款和救灾物资。二十多年来,共下拨救灾款723,024
元,最高是1965年,全县共下拨救灾款达245,OOO元。

  救济:县政府每年都拨发一定数量的救济款,作为全县城乡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困难户的
补助费,并及时补助救济过往绥化困难人口的路费。

   历年社会救济情况统计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