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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沼气应用

第三节 沼气应用



  

  1979年,根据国务院〔79〕 22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绥化县沼气建设办公室,隶属绥化县
科学技术委员会,自成立至1982年,省拨建池经费21,000元,县财政拨行政费12,000元。该办
现有人员 3名,其主要任务是宣传沼气建设的意义及各项方针政策,对全县的沼气建设进行技
术指导,定期培训农民沼气技术员,积极开展沼气的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沼气的经济效益,推
动沼气事业的发展,使沼气在解决农村能源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1980年,在兴福、隆太、西长发等三个人民公社的部份大小队开展沼气建设扩大试验工作,
在新华公社五一大队三小队普遍推广,并举办沼气技术员培训班。当年全县共建沼气池63个,
实现了一个沼气化生产队。同年冬季,在西长发公社进行冬季建池试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打破绥化县冬季不能建池,不能投料的常规。到1982年,全县已有新华、宝山、西长发、红旗、
联合、兴福、津河等七个公社的10个大队、17个小队试办了沼气,共建沼气池98个,其中投料
使用的81个,大都可达到全年做饭240顿、照明1,000小时的标准。

历届理、工、农、医大专业生技术职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