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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篇 文化

第十七篇 文化



  
  绥化拓垦初,民间文艺活动罕见,只有来此开荒者带来的故乡的故事、歌谣等。随着人烟
渐稠,文化活动形式、内容、范围有所增加和扩展。清同治年间,已有行卜的盲人走屯串户为
人演唱鼓词。清光绪年间至中华民国初年,评词、驴皮影(皮影戏)、大秧歌、蹦蹦戏(二人转)、
大口落子(评剧)、京剧、唱洋片等艺术表演形式和民间文艺活动形式分别由省内南部及吉林、
奉天(今沈阳)、河北、唐山、天津等地陆续传入。嗣后,渐有本地人组成的蹦蹦、皮影戏班子
和说唱评词、鼓词的艺人在城乡流动演出。当时城内有“小落子园” (小型剧场)1处,接待流
动艺人演出。较著名的评剧演员有小花脸杨福盛,主要剧目有《锯碗钉》、《保龙山》等。较
著名的京剧演员有刀马花旦吴帼英,主要剧目有《木兰从军》等;武生郭玉昆,主要剧目有
《青面虎》、《叶一郎》、《林冲发配》等;花脸孙殿魁,擅长演关公戏;老生张方茹,主要
剧目有《借东风》等。国家著名演员李少春曾来绥化演出过“猴戏”。较著名的河北梆子演员
有青衣花旦金钢钻,主要剧目有《蝴蝶杯》;老生(女性反串)小香水,主要剧目有《辕门斩子》。
较著名的二人转演员有“一斗金”等。

  日伪统治时期,对人民实行精神麻痹和文化侵略,宣扬所谓“新国家政治”、“彻底建国
精神”、“王道乐土”,实施所谓“矫正恶习教育”,民族文化和民间艺术遭受严重摧残。

  解放后,民族文化和民间艺术得以新生。在土地改革和人民解放战争时期,县职工剧团编
排上演的《白毛女》、《血泪仇》、《血债》等剧目,激发了翻身人民的革命热情。

  建国后,人民文化生活日益丰富。1982年末,全县有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宫、报社、电
影公司各1处,评剧团、民间艺术团各1家,文化站26处,图书室54个,广播站28处,书店 4家,
电影院16座,剧场2座,电影放映队2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