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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四章 群众文化

第一节 机构


  
  

  一、文化馆

  民国元年(1912年)十月,绥化府取缔了原私立宣讲所,改设讲报社。次年,改为讲演会。
民国七年(1918年),改为通俗教育社,增设书报阅览等设施。民国十八年(1928年),改为民众
教育馆,地址在长庚街(现南四道街),建筑面积32平方米,有人员5名,内附设有图书馆。

  1946年,中共绥化县工委在东大街路北(现县印刷厂处)重新组建民众教育馆。初时有工作
人员五、六名,至建国初增至20名。1950年,改为民众文教馆,主要任务是负责社会文化教育,
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内外时事,管理职业剧
团和流动艺人的演出,管理城内职工业余教育和组织群众业余文艺活动。馆内设有图书阅览室。

  1951年,馆内设有线广播站。次年,增设俱乐部和职工教育学校。1953年,改为人民文化
馆,职工教育学校分出。从此,文化馆专门负责群众文化活动。馆内分设时事宣传组、图书组、
文艺活动组和广播站。1956年,增设科普宣传组,广播站分出。1958年,专设文艺创编组,挖
掘整理一批优秀传统地方戏剧目,同年,馆内三分之二人员下放农村人民公社,组建公社文化
馆。

  1965年,在东大街路北(今印刷厂处)与图书馆合建 433平方米馆舍一处,两馆各半。1969
年下半年,迁至东大街路北(原县工商联合会处)。1975年,与图书馆在南北大街路东合建馆舍,
次年落成使用,建筑一栋三层楼,面积990平方米,文化馆使用540平方米,馆内分设创作辅导
组、文艺辅导组、美术辅导组。二楼设有小剧场(兼展厅),面积 120平方米,可容纳一百余人。

  1982年末,文化馆隶属县文化科,有工作人员30名。

   县文化馆业务活动情况



   续表



  二、文化站

  1952年,永安、四方台,宝山、兴福 4个中心乡先后设置文化站,对各所属乡开展文化活
动与辅导工作。各站均设有图书室和俱乐部,业务上由县文化馆领导。

  1955年,永安、宝山、兴福三乡文化站撤销。1958年至1961年,全县25个农村公社均设置
了文化馆,全县有大队中心俱乐部205个,生产队俱乐部 237个,图书室114个。1962年,各公
社文化馆全部撤销。1974年,除兴和公社外,其它各公社都设置文化站,各站均有图书室、俱
乐部。次年,共有文化室 1,482个。1977年末,除四方台、双河公社文化站外,其它全部撤销。
至1979年又全部恢复。各站仍设有图书室、俱乐部等,活动内容有文艺宣传队演出、图书报纸
阅览、棋类、球类、黑板报等。年末,全县共有俱乐部40个、文化室 738个。1980年,开始在
农村公社所在地开展文化中心建设工作,常年开展多种文化活动,形成公社有文化站,大队有
俱乐部,小队有文化室的三级文化网。

  至1982年末,双河、四方台、兴和、长发、张维等 5个公社已建成初具规模的文化中心,
全县有公社文化站26处,大队俱乐部31处,小队文化室491处。

  三、工人文化宫

  1947年建立绥化县工人俱乐部,地址在西南三道街路北。1957年将房舍全部拆除。同年在
东人街路北重建,设有图书室、游艺室、剧场。1980年,在剧场两侧重建,改为工人文化宫。
文化宫建筑面积 1,380平方米,内设游艺室、阅览室、小剧场。至1982年末,工人文化宫隶属
县总工会,有职工28名,其中电影放映员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