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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回族

第四节 回族


 
  

  婚 姻 过去回族订婚由男方托媒到女家说婚,待到女方同意后,再请阿訇和媒人去女家
商议订婚和结婚之事。阿訇为两方订盟。有过大礼和小礼之说,小礼给手镯、耳环、脂粉、茶
果等;大礼则用首饰、成衣、布匹、米面、羊只等物品,选择吉日举行结婚仪式,现在回族婚
礼仪式基本上和汉族相同。

  丧 葬 回族人死亡称之为“无常”。在过去,人将死亡时,洗过手和脚,将四肢舒伸抬
放到架子上。死后将尸体裹以白布,在死者的头前燃香,当天或第二天,家人去告诉同教人,
行跪礼,称之“报孝礼”。发送那天,请教长坐在停尸室窗外,严闭门窗,沐浴尸身。教长点
诵回语经文,称之念“妥哈”。此时,禁止哭泣。沐浴完后,用麝香塞七窍。如是女人,要把
头发梳披于两肩部,露出面部,称之“闪面”,然后将尸体放在经匣的底板上 (经匣是丧葬的
公用物),上盖经匣罩。由8人到16人送到墓地后,把罩去掉,将死者首北足南放入墓中进行土
葬。墓穴用木板或砖镶底和壁,并用白布围上。教长诵经,称之为“下土经”。亲友用木板盖
后埋土。现在回族丧事和过去差不多。回族丧事及修墓等事都是同教人充之,概不雇用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