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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伪满康德十一年)

1944年(伪满康德十一年)



  2月,冯焕章任县长。

  3月,被征去饶河县的勤劳俸仕为一千零五十人。

  5月,伪县公署强制动员肇东街靠关东军仓库附近的居民迁移到县城西郊居住, 故当时称
为“新地号”。

  8月14日,伪满洲国公布《农产品管理法》,农民以出荷粮兑换“更生布”、“花洋布”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