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
1951年
2月21日,县派出第二批抗美援朝担架队,编为省随军基干担架团二营。计有担架一百四
十四付,担架队员六百三十一名。
4月1日,以东北币九角五分兑换人民币一元的比率回收东北币。
4月6日,二区托公屯农民董跃林因在大风天做饭引起火灾,计烧毁民房二百一十七间、碾
磨房十六间、粮食十多万斤,损失价值核东北币五十二亿元。
4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 规定的精神,全县开展了镇压反革命的群
众运动。
5月24日,县委召开两万七千多人大会,控诉反革命分子的滔天罪行。
5月 27日,县召开公审反革命分子大会,有三万三千余人参加。共判处二十八名反革命分
子,其中判处死刑的十四名、无期徒刑的二名、有期徒刑的十二名。
6月,伪满县长冯焕章以汉奸罪被判处死刑处决。
7月17日至1O月5日,松花江水位上涨到五点零八米,全县动员一万七千五百五十六人参加
防汛,共用工九万四千八百五十一个、大车二千四百辆、草包三万三千个、檩木三百余根,还
有麻袋、席子等物资,共花费一亿八千多万元,确保了江堤安全,保护了堤外全部农田。
1O月13日,县直机关开展“三反”③运动。到1952年3月7日参加运动的有二十九个单位、
一千五百一十一人。县组成节约检查委员会,各单位成立分会,领导“三反”运动。运动中,
经过动员报告、学习文件、坦白检举、揭发批判等阶段,对阻碍运动的领导均给予撤职或停职
反省处分(亦称搬石头)。运动后期,经核实,全县贪污一百万元(旧人民币)以上的有二百五十
一人,占参加运动总人数的百分之十六点六,其中贪污一千万元以上的有八十七人。在进行处
理时,对贪污一千万元以下的一百六十四人,因自动交待而免于处分。同时对官僚主义分子也
给予了清查和批判,严重者均给予撤销职务处分。后由于备耕开始和防止美帝国主义发动的细
菌战,运动遂停止。
10月20日,宋月涛任县委书记。
12月14日,抗美援朝第一期随军基干担架队回县。县召开了欢迎大会,表彰奖励功臣二百
八十名,并为五名烈士开了追悼会。
本年,全县开展爱国捐献运动,共捐献人民币三十一亿六千六百一十二万元,此款可购买
战斗机两架。
本年,设公办机关幼儿园一所。
注:③三反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