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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第三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建治初期,全县划为五个乡,即兴东乡、洪西乡、化南乡、盛北乡、时中乡。后来,全县
重新划为五个区,一百六十三个乡。第一区辖十六个乡;第二区辖二十八个乡;第三区辖四十
九个乡;第四区辖三十一个乡;第五区辖三十九个乡。

民国时期肇东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