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积温与无霜期 本县属第一积温带,因地域影响,县内南北之间有一定的差异。据统计,历年积温均在摄
氏二千三百八十九点一度至三千一百三十点八度之间,平均积温为摄氏二千七百七十二点六度。
无霜期平均为一百四十天,终霜在5月 5日左右,初霜在9月23日左右。气温稳定通过摄氏
零度时,初日为4月4日,终日为1O月28日。初日适于播种小麦。气温稳定通过摄氏七度时,初
日为4月24日,终日为9月27日。初日适于播种谷糜、甜菜。适宜播种期为三十天左右。无霜期
由北向南递增,南北相差五天到六天左右。无霜期最长年份为一百七十天,最短年份为一百一
十六天。
历年无霜期及有效积温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