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旱灾
第七章 自然灾害
第一节 旱灾
从历史上看,本县旱灾较为频繁,向有十年九春旱之说。一旦旱情发生,不但受灾范围广,
而且延续时间长。民国十年(1921年),受灾农田为四十六万七千九百四十亩。建国以来,成灾
五十万亩以上的有1959年、1969年、1972年、1974年、1975年、1977年等六年;成灾三十万亩
至五十万亩以内的有1954年、1966年、1967年、1968年、1978年等五年。1959年自 4月16日起,
由于旱情严重,很多农田的禾苗因干旱而枯死,成灾农田达六十万亩。伏旱平均每三、四年发
生一次。1968年、1980年伏天大旱,部分地方长期无雨,大地龟坼斑斑,道路尘土飞扬,立秋
后很多农作物有杆无穗,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减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