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雹灾
第四节 雹灾
雹灾一般多发生在初夏和夏末(6月和8月)。民国十一年(1922年)八月二十五日,黄字、元
字、地字(今民主、姜家、黎明人民公社一带)各井遭受雹灾,受灾农田达四万五千余亩。建国
以来,全县降雹二十七次。1963年,因雹灾而受害的农田达三十八万亩,这是雹灾为害最严重
的一年。本县雹线主要有两条:一条是自宣化人民公社至宋站、尚家、海城等人民公社;一条
是自西八里人民公社至四站、五里明人民公社。冰雹到来之际,乌云翻卷,狂风大作,随之冰
雹倾泻而下,大如鸡卵,小似菽粟,农田、房屋、家禽均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