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低温早霜 根据历年经验,凡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即为低温早霜年。一是 3月至10月份日照时数低于
两千小时;二是5月到9月份平均气温低于摄氏十八点五度;三是年积温低于摄氏二千七百度;
四是农作物生育期(5月至9月),日照时数少于一千三百小时;五是初霜早于每年 9月15日。如
果在一年当中,有上述一两种情况出现,就会影响粮食产量。如果五种情况同时发生,则属严
重自然灾害。
自1960年以来,本县曾发生过五个早霜年份和六个低温年份。早霜年份为1965年、1966年、
1972年、1974年、1976年。其中1972年9月1日降霜,为本县最早降霜年。低温年份为1969年、
1971年、1972年、1974年、1976年、1977年。低温和早霜同时发生的有三个年份,为1972年、
1974年、1976年。
在低温成灾的1972年、1974年、1976年中,全县各人民公社的农业均减产百分之十至百分
之二十。
1949年至1981年自然灾害一览表 单位:万亩
续表
水田整地机械
机械中耕
机械整地
机械播种
利用机电井抽水灌溉农田
利用塑料制品—“小白龙”管道灌溉农田
涝州灌区渠首
肇兰新河
草原放牧
农田防护林
家庭编织
家庭塑料大棚
用三七高炮科学降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