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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作物

第二节 农作物



  

  本县自建治以来,均以农业生产为主,其所经营的农作物有粮、豆、薯、菜、烟、麻、瓜
等。

  民国初期,每年农作物的播种面积均为二百五十万亩左右,收获量也逐年有所增加。至民
国十六年(1927年)时,不但播种面积有所减少,而且单产、总产和民国初期相比,亦大为降低。

   民国三年(1914年)农作物播种、收获及消费情况表



    民国四年(1915年)农作物播种及收获情况表



    民国十六年(1927年)农作物播种收获及运出情况表



  伪满初期,农作物播种面积锐减。康德三年(1936年),全县仅播种农作物一百九十余万亩,
但收获量却达七亿余斤。至康德八年(1941年)时,播种面积虽增加至二百七十余万亩,但收获
量和初期相比,已经明显降低。

   康德三年(1936年)农作物播种及收获情况表



   康德八年(1941年)农作物播种及收获情况表



    续表


注:一瓩等于一公斤。

  1945年解放以后,农作物仍然以玉米、高梁、小麦、大豆、谷糜为主。

  建国以后,粮食生产呈波浪式发展状态。至1981年,全县粮豆亩产比1949年增长二点五八
倍,总产增产一点七二倍,平均每年递增百分之三点九。按其不同时期增长幅度,可以分为四
个明显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1958年),是粮食生产恢复发展时期,平均亩产一百四十四斤,增长
速度为百分之二点六。平均总产四亿三千六百万斤。最高年份总产五亿四千万斤(1952年),最
低年份总产为三亿斤(1949年),年平均总产为四亿一千万斤。1958年为最多交售商品粮年份,
达三亿一千万斤,1949年为最少交售商品粮年份,为一亿六千万斤,年平均交售商品粮二亿二
千万斤。这个阶段由于人口少,粮食商品率较高,平均为百分之六十三点五,商品率最高年份
为1959年,达到百分之七十一点一。

  第二阶段(1959年——1969年),是粮食生产缓慢增长阶段,平均亩产为一百七十一斤,增
长速度为百分之一点四。最高年份总产为六亿斤(1967年),最低年份总产为三亿四千万斤(1959
年),年平均总产为四亿八千万斤。1968 年为最多交售商品粮年份,达二亿五千万斤,1969年
为最少交售商品粮年份,达一亿六千万斤,年平均交售商品粮二亿四千万斤。商品率最高年份
为1961年,达百分之六十五点八,最低年份为1969年,为百分之三十六。

  第三阶段(1970年——1978年),是粮食生产大幅度波动阶段,平均亩产为二百四十三斤,
增长速度为百分之三点八。最高年份总产八亿三千万斤(1978年),最低年份总产五亿一千万斤
(1972年),年平均总产为六亿五千万斤。1970年为最多交售商品粮年份,达二亿七千万斤,1976
年为最少交售商品粮年份,为一亿一千万斤,年平均交售商品粮为二亿三千万斤。最高年份商
品率为百分之四十点七,最低年份商品率为百分之二十点八,平均商品率为百分之三十四点六。

  第四阶段(1979年——1931年),是粮食生产基本稳定阶段,平均亩产超过三百六十九斤,
最高年,分总产九亿七千万斤(1979年),最低年份总产七亿八千万斤(1981年),年平均总产八
亿四千万斤。1979年为最多交售商品粮年份,达三亿八千万斤,1980年为最少交售商品粮年份,
为二亿九千一百万斤,年平均交售商品粮为二亿八千二百万斤。

   1949年至1981年农作物播种面积、单产、总产统计表 单位:亩、斤、万斤



   1949年至1931年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单产、总产统计表 单位:亩、斤、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