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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蔬菜

第三节 蔬菜



  

  民国期间,少数农民利用闲田隙地种植蔬菜自食,但城镇附近的农民亦有大面积种植出售
者。

   民国四年(1915年)蔬菜播种及收获情况表



  伪满时期,家居城镇附近的部分农民,多有种植蔬菜者。其种植面积一般二亩至五亩左右,
蔬菜收获后,大都通过商贩转售给城镇居民。

   康德八年(1941年)蔬莱播种面积及收获量表



  建国以后,加强了对蔬菜生产的领导。1957年,根据“按城划片,就近生产,发展基地,
力争自给”的方针,在蔬菜的生产及收购上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对肇东镇及尚家、姜家等乡
发放蔬菜贷款三万元,同时派出干部进行技术指导。1959年,本县列为省蔬菜生产基地之一,
开始对哈尔滨市负有蔬菜供应任务,因此,在种植蔬菜面积上有了扩大,种植技术上有了改进。
以后几年,年产蔬菜均有很大增长。1965年,本县不列为省蔬菜生产基地县后,种植面积有所
减少。1959年至1978年,对蔬菜生产的管理,主要是实行“计划种植,国家包销”的办法。1979
年,又实行了产销见面的管理方法,国家不再对蔬菜进行包销。

  在蔬菜种子培育上,其原则是“自繁自用,少量引进”。县、社两级均有良种繁殖场,进
行优良品种培育。同时,县农业科研部门对培育优良品种也经常进行技术指导。

   春夏秋菜主要品种应用情况表



  为了调节市场,保证蔬菜供应,1958年至1959年,先后在县城北小山、南小山建筑两处菜
库,年可储菜五百吨左右。

   主要蔬莱销售、上调及窖贮情况表 单位:吨



   续表



  解放以后,由于加强管理,积极培养的结果,城郊人民公社的山东白菜、五站人民公社的
各种夏菜、昌五人民公社的大葱,不但产量高,而且质量好,在临近市、县中享有盛誉。但近
几年来,城郊人民公社的山东白菜渐有退化之势。

  1981年,城郊人民公社良种场进行了蔬菜地膜复盖试验,试验结果,青椒、茄子、西红柿
等都增产增收,比较成功。

   1949年至1981年蔬莱面积产量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