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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耕作制度

第四节 耕作制度



  

  1945年解放以前,土地耕作较为粗放,直至解放初期,此种情况尚没有改变。谷子、高梁
等作物为


用手点籽。在耕种过程中,杯种踩格子、扣种轧滚子都是保墒的有效办法。个别畜力弱者,亦
有采用“压老沟子”③、“靠山


产量较低。从六十年代开始,逐步运用机械耕作,旧的耕作方法遂不再被提倡。

  轮作调茬是自古以来就已经形成的耕作制度,早已被农民所掌握。直至今天,农事耕作仍
然沿用其轮作方式。其轮作顺序一般为玉米收割后,第二年种谷子,谷子收割后,第二年种高
梁或大豆。播种时,最忌重茬和迎茬。农民已掌握的经验是,谷子重茬后,禾苗发黄;黄豆重
茬后,则发生火龙秧。凡重茬或迎茬的地块,其作物均有一定程度的减产。

  建国以后,为了解决土地板结问题,一般都采取小面积翻地的办法加以解决。并视其土质
情况决定深翻或浅翻,以达到疏松土壤,增加产量的目的。但是,在1958年至1960年的“大跃
进”年代里,由于瞎指挥之风盛行,不从实际出发,盲目深翻,有些地方翻地时,竟然深达三
尺,因而破坏了耕作土层,造成了人为的减产。1973年,开始推行的“浅翻深松法”可以蓄水
保墒,抗旱抗涝,促进作物正常发育。1979年,全县有百分之五的生产队进行试验,除高粱外,
其他作物均增产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

  注:①②均为播种农具。

   ③④⑤⑥均为小农经济时,一种落后的播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