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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农田建设

第七节 农田建设



  

  解放以前,地主对土地进行掠夺式经营,农田建设无从谈起。解放以后,从农业生产互助
组开始,土地逐步转为集体所有,其生产规模及范围均有所扩大,所以,农田建设问题就提到
了日程上来。农田建设的具体做法,主要是根据土壤、地理、早涝等情况,对农田进行综合治
理。如治早治涝、防风固沙、改良土壤等,都是农田建设的基本内容。

  建国初期,十三区的董殿福农业生产互助组为了改薄地为肥地,曾经用沙子进行改造盐碱
地的实验,达到了改良土壤增产粮食的目的。1960年,本县改良土壤形成高潮,每天平均有四
百余台马车,四千八百余人,参加拉沙改土。年末,共往盐碱地块运送沙子及灰渣五十万吨。
同年,还进行了以肥改土活动,大部分社队都组织了人力、运力到哈尔滨市和县城内积肥。是
年,用肥料改良土壤七万余亩。通过以上方法,至1981年共改良土壤三十三万八千零九十亩,
应占改良土壤面积的百分之八十四点八。其中改良盐碱地九万四千六百零五亩;轻碱地十五万
九千二百五十五亩,破皮黄地八万三千三百三十亩;沙土地九百亩。自1956年开始至1981年止,
共修建五个灌溉站、两个水库、七个排水站,钻机电井二千六百零七眼。在此期间内,还多次
修筑松花江堤、格堤、民堤及疏通肇兰新河。从1953年开始,还营造了五条农田防护林带,计
长二百一十四点五公里。所有这些农田建设措施,都为农业增产创造了条件。

  1974年,根据中央确定的方针,提出了对农田要进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以达
到遇旱能灌、遇涝能排、遇风能挡、交通通畅的目的。为此,本县开始了以方田化为内容的农
田基本建设活动。所谓方田,即是把农田划为方块形进行管理。方田大小,可因地制宜,不强
求划一。方田周围,以土埂围之,外置林带,内设渠道,适于灌溉,有利增产,因而全县部分
社队实现了方田化。方田化兴起后,在本县曾几经反复,原因是有的方田虽已建成,但多数没
有配套,致使方田内无水、无林、无路,流于形式,不起作用。但是,也有得益于方田者,如
五站、洪河、先进等人民公社的部分生产队,由于配套齐全,其方田对农业的增产的确起了一
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