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国营畜牧场 青龙畜牧场 位于县城东北四十五公里处。伪满康德七年(1940年),日本人的开拓团曾驻
在此地。解改后,于1947年,第七区政府在这里建立了羊草公司,1950年,县人民政府接管后,
建办了第一农场,当时有职工九十名。以后,又曾一度作为改造犯人的劳动农场。1960年,改
为青龙畜牧场。1981年,本场有职工四百余名,土地九千亩,草原三万亩。主要设备有汽车二
台、拖拉机六台、机引农具三十台(件)、联合收割机一台,大型脱谷机一台、发电机组四组、
车床一台、榨油机一台、制酒设备一套;马车二十四辆;二十二门砖窑一座;砖瓦结构房屋的
建筑面积为一千八百五十平方米。这个场还自办了小学校、卫生所、畜牧兽医所、供销合作社、
制砖厂、制酒厂、俱乐部等各一处,丰富了本场职工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建国初期,以农业生产为主,改为畜牧场后,其办场方针是“多种经营,一业为主”。主
要任务是对马、牛、羊进行繁育和改良,为县内外提供种畜、役畜和畜产品,并起示范作用。
1980年,为国家提供种马四十匹,种牛二十头,种羊八十只,同年繁殖马五十多匹,牛一百多
头,羊二百七十多只。1981年,以培育种牛为主,并大力发展了小荷兰奶牛。
种猪场 位于县城北九公里处。1959年建场时,名为奋斗畜牧场,以繁殖大牲畜为主。当
时,有土地一百零四亩,职工二百三十名,马车二台,马六匹。“文化大革命”期间,曾一度
改为县民兵值班连。1975年,改名为种猪场,以繁殖种猪为主。至1981年,有职工一百八十六
名,土地二千六百亩,主要设备有汽车一台、轮式拖拉机一台、履带拖拉机二台、马车十六台。
房屋面积一千七百余平方米。场内设防疫站一处,有四名兽医常年负责猪疫病的防治工作。
1976年至1981年牲畜输送、存栏情况表
水泉养鸭场 位于县城西南部约五十公里处。本场背依土坡,面临水库,宜牧、宜渔、宜
农,自然条件较好。
1973年,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厅副食品基地办公室一次投资五十四万五千元筹建此场,列为
省主要副食品基地之一。当时,有汽车一台、拖拉机一台、机引农具五台(件)。1981年,有汽
车一台、东方红60推土机一台、手扶拖拉机一台、24千瓦发电机组一套,马车两台,马九匹。
房屋面积二千五百平方米。现有职工八十六名,土地七百五十多亩,平均每年收获饲料粮五万
斤。
1975年,本场因产蛋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孵雏率达百分之八十五以上,成活率达百分之
八十以上,在省四十多个养禽业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同年,本场开始在自然泡沼内放养鱼苗,
至1978年,每年产鱼一万斤左右。1979年至1981年,省财政厅拨款四十万元,修建鱼池五百亩。
1981年,产鱼量达十万斤。
现场内有防疫员一名,担负日常卫生防疫工作。
1974年至1981年水泉养鸭场引进、销售及存栏情况表 单位: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