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草原建设和管理 一、草原概况 本县原为郭尔罗斯后旗牧地,幅员辽阔,向来以盛产羊草著称。所产羊草,
营养价值较高,宜干贮,宜青饲,遐迩闻名,国内、国际均享有盛誉。解放前,大地主及日本
侵略者对草原极尽垄断掠夺之能事。民国五年(1916年),阿拉布勒屯大地主许百川勾结官府,
境内十万余垧草原,遂为其所有,人民偶有入境割草者,当即予以看押或毒打。
伪满康德五年(1938年),境内草原全部收为官有。所产羊草,全部留作军用或输往日本。
据记载,康德七年至八年(1940年至1941年),即输往日本羊草六万余吨。
输往日本羊草情况表 单位:吨
康德十一年(1944年),日本侵略者对本县羊草的掠夺更甚,强行规定凡人民群众收割的羊
草必须一律卖给伪县公署设立的兴农合作社,不许百姓自用,如发现偷用者,均按经济犯罪论
处。
解放初期,全县有草原一百四十万亩,与耕地面积几乎相等。至1981年,仅剩草原一百六
十六万亩,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垦荒种地,建立新村,兴办农、林、牧场所致。
本县草原主要分布在境内兰肇公路以北,约占全县草原面积的三分之一。但是,自1960年
开始,由于天然草场的严重退化、碱化,能够产草的面积仅有七十万亩。其中有五十一万亩草
原集中分布在尚家、宋站、宣化三个人民公社境内。
本县草原的发展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1960年以前,为自然兴盛期。当时的情况是草丛茂
密,草质肥美,有风吹草低见牛羊的风貌,从1960年开始至1978年为草质退化衰败期。在此期
间,草原面积锐减,草原退化,养用失调,虽然有改良草原措施,但是规模不大,收效甚微,
从1979年至1981年为草原恢复期。由于草畜失调,牧业趋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状
态,从而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进一步开展了草原的抚育和更新工作。
二、草原的使用和管理 民国三年(1914年),即设有稽查员一职,主管沿江一带草甸事宜。
民国十八年(1929年),羊草作为燃料消耗约两万吨。
伪满统治时期,其贸易公司和兴农合作社,曾专事管理羊草的收购任务。
解放以后,于1946年,全县各行政区设羊草工会,组织农民收割羊草。1947年,县成立羊
草公司。1949年,用羊草换回粮食一百一十五万二千斤,支援了解放战争,支援了民主政府,
帮助群众渡过了灾荒。1955年,县设立了草原管理委员会。1956年,县人民委员会制定了《草
原、苇塘管理暂行办法》,将草原划给乡、镇使用。1959年至1960年,本着“先国家后地方,
先近后远,先放牧后采草”的原则,两次将草原面积作了部分调整,纠正了使用草原的一些不
合理的现象。1962年,县建立草原管理站,专事草原管理工作。同时对草原实行了“三权”①
下放,分级管理,调动了使用草原单位管理草原的积极性。1965年,开始加强了草原的保护工
作,严禁垦荒,对未经批准垦荒的一千四百五十亩草原,坚持退耕还草。同时,还进行了以抗
旱排涝为主的草原基本建设。1971年,各人民公社配上了草原管理员,加强了草原管理工作,
1980年 6月中旬,安达县青肯泡周围草原发生蝗虫灾害,蔓延本县境内,受灾面积达十二万亩。
县立即成立了灭蝗指挥部,用飞机喷药,及时扑灭了虫害。
历年羊草收购情况表 单位:吨
三、草原的抚育和更新 1962年以来,本县草原的现状是自然杂草多,人工改良牧草少;
放牧区增多,采草区减少;低产面积多,高产面积少,已明显呈现出退化趋势。草原载畜量也
在逐年增加,1948年,平均每亩草原载大牲畜零点零二匹(头),到1981年,平均每亩草原载大
牲畜已增加到零点零六二匹(头)。因此,草原的抚育和更新工作已提到日程上来。为了改变草
原日趋退化的现状,县草原管理站曾几次进行草原更新试验。1963年至1964年,进行小面积的
人工种植苜蓿和羊草的试验。1965年,在尚家人民公社小山生产大队第七生产队人工播草十八
亩多,每亩播种量二百斤至六百斤不等,分区进行试验。试验结果,亩播二百斤者亩产羊草两
千斤,效果最佳。1966年,继续在小山生产大队第七生产队人工播草一千八百六十亩,继续进
行试验,又一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省推广了这一做法。1966年至1972年,草原改良工作中
断。1973年,成立了草原试验场,本场有草原九万亩,当年人工种草八百亩,并从中国农林科
学院草原研究中心引进拧条、沙柳、苜蓿、葫芦把、垂穗麦草、意大利黑麦草、三叶草等数十
种草籽,进行播种试验。从1973年至1977年,全县人工播草四万二千亩。1979年至1981年全县
围建草库伦十三万亩,人工播草四万多亩;浅翻轻耙,更新草原十五万亩。同时,还进行了草
库伦灌溉试验。至此,草原的改良和更新已初见成效。
注:①即管理权、使用权、调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