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交通管理 一、路政管理
伪满期间,即对境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分别进行管理。1945年以后,由于工农业生产的
飞速发展,运载量日益增多,对路政的管理,也因而日益加强。管理的措施主要为建立护路组
织和征收养路费。从1948年成立养路小组起,护路组织即逐年扩大,专业人员不断增加,护路
规章制度日益健全。养路费的征收,也年年元成计划,特别是从l976年以后,年年超额完成征
收任务。
部分年份养路费征收情况表 单位:千元
二、运输管理
民国期间,其营业方式主要是个人揽脚自运,客货运价没有统一标准。民国八年 (1919年),
县设立运输局,负责管理客货运输工作。伪满期间,于康德六年(1939年),县组建国际运输株
式会社①一处,负责全县的运输管理。康德九年(1942)年,县内设汽车营业所一处,从事客运
业务,县内县外均可通达。另设有汽车组合一处,专门从事货运业务。
1950年,设立国营运输公司,经营全县及跨境的长途运输。至1981年,公司的规模、范围
均有扩大,其客运、货运业务日益繁忙,常年不衰。以后,由于县内城乡有许多单位都拥有汽
车及其他机动车辆参加社会运输,为此,1979年县专设联合运输办事处机构,就货源、收费、
结算等问题进行统一管理。
三、安全管理
1950年,县公路科设一名交通监理人员。1965年,随着公路运输工具的增多,交通局内设
监理组,并按系统、按人民公社成立了交通安全委员会。1979年设监理站。1981年,在昌五人
民公社设监理分站。
为疏通车辆,维护交通秩序,1973年至1981年间,于县城内正阳大街一、四、八道街口和
八道街口设交通指挥岗楼四处。一些主要街道、街口还设有交通禁令、警告等安全标志。
注:①株式会社,日本语,即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