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对外贸易第一节 物资出口 本县对外贸易的历史,民国期间即有记载。民国六年(1917年),由哈尔滨转输日、俄两国
的大豆、小麦、荞麦等粮食约有五百余吨,价值一百零四万吊。
1945年解放以后至建国初期,每年向苏联出口大豆、玉米两万吨。以后,对朝鲜、越南、
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等国也出口过小麦、高粱。1952年至1971年末,对外出口的各种粮食,
累计已达一千四百零二点四吨。
工业品的出口,皮毛厂和乳粉厂开展的较早。1959年,皮毛厂生产的高腰牛皮鞋、童鞋、
鸡毛枕头;乳粉厂生产的酸黄瓜、人工蘑菇、西红柿罐头等商品,即进行出口。这些商品,主
要销往捷克斯洛伐克、苏联、新加坡、罗马尼亚等国和港澳地区。1972年,设置外贸机构以后,
由于有专业人员经营管理,出口商品种类、数量有了显著增长,1972年至1981年出口商品总额
已达三千七百七十七万元。其品种有地方工业和手工业的产品,还有粮油、土畜产品等等。乳
粉厂生产的红梅牌乳粉,质地优良,深受东南亚一些国家的好评,列为省定型出口商品之一。
瑞典、香港的客商曾来厂参观、考察。皮毛厂的裘皮制品,也列为省的重点出口商品之一。
几个主要年份部分商品出口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