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物资管理 从1960年设立物资机构时起,至1978年止的十八年间,在总体上说,主要是根据实际情况,
通过计划分配的方法进行管理。在管理过程中,主要贯彻执行“集中统一,全面管理,从生产
出发,为生产服务”的方针。管理的物资类别主要有国家统配物资、部管物资和三类物资。1978
年,居民生活用煤也移交给物资部门管理。历年来,为了确保工农业生产的需要,在物资管理
上,实行了管指标、管供应、管使用、管节约的原则。为了使物资在保管的过程中,不致损失
变质,对物资都要求专人专库保管。对做出成绩的保管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达不到保管规定
标准者,适当给以罚款。1978年以后,改变了原来单一计划管理的形式。
实行了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解为辅,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解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因此,
活跃了城乡物资交流,促进了工农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
历年主要物资消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