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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三章 财务管理




  1946年至1950年,由于国民经济尚未完全恢复,财政收入的来源尚少,当时的情况是,前
方的解放战争需要支援,后方的工农业生产需要恢复,所以,当时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就是千
方百计节约开支,一切为了前线,一切为了打败“蒋家王朝”①,以巩固人民政权。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整理城市地方财政的决定》后,本县对
财政工作进行了清理,实行了现金管理手续制度,财政工作逐步走上正规。  

  以后,在不同时期内,主要对下列几项工作加强了管理。

  1、对工厂企业扭亏增盈的管理。

  2、对工厂企业清仓核资的管理。

  3、对行政及事业经费的管理.

  4、对基本建设拨款的管理。

  5、对工资基金的管理。

  6、对流动资金的管理。

  7、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8、对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管理。

  9、对冻结资金和上年结余资金的管理。

  另外,还相应地制定了一些规定和制度。如1956年,制定了《对公私合营企业财务管理的
若干规定》;1958年,制定了《人民公社财务管理制度》;1961年,制定了《预算外资金管理
办法》;1962年,制定了《加强现金管理的几项暂行规定》等。

注:①指国民党的统治,国民党领袖为蒋介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