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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上缴利润

第五章 上缴利润




  1952年,建立县一级财政体制后,根据《国营企业提交利润办法》的规定,预算内企业实
现的利润全部上缴。1956年,对上缴利润实行多收可以多支的办法,调动了地方管理财政的积
极性。1961年以后,对利润上缴办法作了数次改进,分别实行过“比例分成”、“收支挂钩”、
“分级包干”等办法,均取得一定效果。

    1963年至1981年工业企业年度汇总会计报表(利润)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