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六章 当铺钱庄

第六章 当铺钱庄




  伪满康德二年(1935年),县城设万增当铺一处,满沟设永合、福兴当铺二处,均为私人开
办。福兴当铺月利十五分,三个月放款满期。万增、永合二铺当月利四分,以十二个月为满期。
直至伪满政权垮台时,上述当铺才宣告关闭。

  民国期间,经营钱庄业务者颇多,县城、满沟、宋站等地计百家有余。至伪满康德二年
(1935年),钱庄业务日落,仅有县城杂货商永昌厚附设钱号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