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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货币

第七章 人民银行

第一节 货币



  

  清光绪后期及宣统年间(1898年至1911年),币制较为紊乱,各种货币同时流通于市,币值
昨是今非,忽涨忽跌,兑换手续繁杂,朝令夕改,人民深受其苦。当时境内市面流通的货币主
要有宝银、制钱、江洋、铜圆、铜圆票、大银元、小银元、大银元票、小银元票、官帖、羌帖
等十余种。宝银即银锭,原为市面的主要流通货币,后由于携带和兑换不便,逐改银质货币为
纸帖进行交易。自此,延续封建社会二千余年的主要货币,遂绝迹于市。江洋即制钱,以吊为
计算单位,省以五百文为一吊。铜圆及铜圆票为本省官银号所出,铜元每枚作制钱十六文。铜
元票有十枚、二十枚、三十枚、五十枚、一百枚、二百枚六神。大、小银元亦为本省官银号所
出,小银元以一元二角左右易大银元一圆。大、小银元票为省官银号及广信公司所出,有一角、
二角、五角、一元、五元、十元六种。同时广信公司还发行官帖,有一吊、二吊、三吊、五吊、
十吊、五十吊、一百吊七种。羌阽即俄币,原在中俄边境地带使用,东清铁路建成后,羌帖逐
渐流通至内地。羌帖以戈比①为单位,一戈比即俄铜币一枚、十戈比即俄银币一角,百戈比即
俄银币一元。

  民国时期,境内市面流通的货币,主要有大、小银元、铜元票、羌帖、官帖、铜枚纸币、
哈币数种。大、小银元及铜元票为清朝遗留之货币,民国期间继续使用。民国初期,羌帖曾一
度占为主要货币地位,常有先兑换羌帖而后远行者。可见羌帖地位的重要。1918年,第一次世
界大战期间,羌帖因信用骤落而绝迹。民国四年(1915年),新铸一元银币一种,与旧日官铸银
币等价通用。官帖,为广信公司于民国五年(1916年)三月所出,每一吊兑银一两,与现大洋等
价兑换。铜枚纸币,为省官银号子民国五年(1916年)四月所出,票面为十六吊、三十二吊二种,
以一千枚铜枚纸币兑换江钱三十二吊 (民国期间,江钱已不流通,但核算银钱市价,仍以江钱
为本位)。 哈币为民国十六年(1927年),由哈尔滨、东三省、中交三行和广信公司发行之钞币。
票面有十元、五元、一元、五角、一角、五分、一分、五厘等八种。

  伪满时期,通用货币为伪满中央银行发行之国币。主币有一百元、十元、五元、一元、五
角五种,辅币有一角、五分、一分、五厘四种。民国期间的哈币及官帖于伪满初期亦在市面流
通。康德元年(1934年),宣布以伪满国币为主要货币,并对其他纸币实行兑换,其他纸币遂绝
迹于市。  

  1946年,红军小币、东北地方币、吉江省地方币、嫩江省地方币、苏联红军票 (亦称大红
袍)、伪满国币同时流通于市。1947年 8月30日起.对伪满国币以八折回收。1948年11月,沈阳
解放后,其池地方币均为东北地方币所代替。1949年12月,按一比三十的比率 (即苏联红军票
一元兑换东北地方币三十元)对苏联红军票进行兑换,从而使货币逐渐趋向统一。

  1948年12月,开始发行地方人民币。1951年4月1日,以东北地方币九角五分兑换地方人民
币一元的比率,回收东北地方币,从此,币制趋于统一。人民币的票面有壹元、伍元、拾元、
贰拾元、伍拾元、壹百元、贰百元、伍百元、壹千元、伍千元、壹万元至伍万元等十二种,其
版面为六十二种。

   人民币各种票面及发行时间表



   续表



  1955年3月1日,为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广大人民的愿望,在财政收支平衡和物价稳定的
基础上,开始发行新人民币。并以旧人民币一万元兑换新人民币一元的比率回收旧人民币。其
主币有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五种,辅币为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六
种。1957年12月 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一分、二分、五分三种金属辅币,与现行流通的同面
额纸币等价流通。1977年以后,有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一元、二元、五元、
十元等十种票面额流通于市,共十五个版面,其中金属分币三种,纸币十二种。

注:①戈比,俄语音译。为俄国货币单位。

   现行人民币发行和银行内部只收进不付出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