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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照明 供水

第二节 照明 供水



  

  一、城镇照明 1945年解放以前,仅官署及少数商家用电照明,街道路面并无照明设施。

  解放以后,对伪满遗留下来的发电厂加以扩建后,基本上满足了县城居民照明用电的需要。
尤其在1960年以后,由于哈尔滨电网电源和大庆电网电源的输入,供电量大为增加,除满足工
厂、企业、机关、团体生产及照明用电外,还满足了居民照明及家用电器用电。1960年以前,
县城内仅正阳大街设置七盏路灯,至1981年,发展到五十五盏路灯。县城内的主要街道和一部
分十字街口全有路灯照明。

  二、城镇用水 1945年解放以前,城镇居民饮食用水,均以大土井作为水源,街内每个居
民大院基本上都有一眼水井供居民饮用。解放后,由于人口的增多,居民扩建房屋时,多为独
门独院,各家都习惯挖小土井,自家饮用。1965年,曾利用火车站的深井和水塔,解决其附近
一小部分居民的用水问题。

  由于大、小土井的水源均为地表水,含氟量大,食用后易患地方病,居民饮食用水遂逐渐
向饮用自来水上发展。1976年,钻深度为一百五十米的机电井一眼,并敷设管线十三公里及供
水点十六个,但由于水源不足,供水户数少(仅供一千二百户),供水时间短(只能早、晚供水),
远远满足不了需要。 1981年,机电井已发展为九眼,并采取国家修主管线,群众自费修支管
线的办法,敷设主管线二十五公里,支管线十二公里。另外又筑有八百吨及五百吨的贮水池各
一个。自此以后,县城供水情况大为改观,日供水量已达一千三百九十一吨,由一天两次供水
改为一天三次供水。供水户已占城镇居民总人口的百分之六十。

   肇东镇自来水主要管线分布示意图



   1976年至1981年自来水情况表



   1976至1981年自来水建设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