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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妇女团体

第三节 妇女团体



  

  妇联组织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由各界妇女组成的群众性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发动、
组织妇女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为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和妇女的彻底解放而奋斗。

  1945年12月,县成立了妇女联合会。1947年 7月,成立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各区、村设立
民主妇女联合会和妇教会。当时的中心工作是发动广大妇女参加土地改革运动。1954年,撤销
区级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女干部全部集中到县统一做妇女工作。

  1956年3月20日并村划乡时,全县四十九个乡(镇)都设有妇女委员会。1958年1月,县民主
妇女联合会,改称县妇女联合会。同年,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后,人民公社设有妇女代表会,
生产大队设妇女主任,生产队设妇女队长。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妇联
组织均停止了活动。1968年4月,又恢复了县妇女联合会的机构。

  妇女组织自组建以来,于1949年曾召开一次妇女代表会,1950年以后共召开了十届妇女代
表大会。

   县历届妇女代表大会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