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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重要会议

第二节 重要会议



  

  1949年11月15日,县召开了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为二百五十五名。
代表之中有工人、农民、学生、妇女、烈军属及荣复军人,少数民族的代表也占有一定比例。
会议主要内容是听取讨论县政府的工作总结报告和下步工作安排以及对代表提案的审议等。1950
年 9月,召开了县人民代表会议。会议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政府
委员,审议并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决算的报告。从而扩大了人民民主权利,提高
了人民管理国家政权的积极性。至1952年,本县先后召开了十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3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简称选举法),以后均根据《选举法》进行了民主建政活动,并按《选举法》重新编排了会议
届次。

   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情况表



   续表



   续表


  注:①经黑龙江省选举委员会批准,本次会议代替第七届县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