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伪满时期 大同二年(1933年),改公安局为警务局。全县警务人员有四百三十五名,人数之多,前所
未见。其中警察队为二百二十余名,专门从事社会治安及镇压有反满抗日情绪及活动的人。同
年十二月,正式实施保甲制度,将全县五个区分为若干保,保下置甲,甲下置牌,保、甲、牌
长均受警察机构指挥及监督。康德元年(1934年)三月,日本侵略者扬言要把肇东变为“福地乐
土”,警务局随即采取了收回民间枪支,强化警察队伍,清查户口,实行连保连坐,沿途设警
布防等措施,大肆镇压人民群众,给人民群众带来了严重的灾难。
康德元年(1 934年)县公署警务局组织系统
康德二年(1935年)八月,因行政区划变更,将本县第三区四站警察署划归郭尔罗斯后旗管
辖。同年十二月,本县接收北满特别区满沟警察署和宋站警察分驻所。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满抗
日情绪,本年改编了警察队,增加了警察分驻所,增设了警务电话和修筑了警备道路,并强化
了保甲制度。
康德三年(1936年)警察配备情况表
康德六年(1939年),在大警察署主义思想指导下,五个警察区划为三个警察署,即满沟警
察署、昌五警察署、宋站警察署。本年一月,废止了保甲制度实行了街村制度。街村下设区,
区下设牌,一个村(街)设置一个警察分驻所。县警务科内设警务、特务、治安、保安、卫生等
股。警官级别分为警正、警佐、警尉、警尉补、警长、警士数种,全县警务人员为二百五十一
名。康德七年(1940年)九月以后,因东北抗日联军在肇东、肇州、肇源三县境内开展抗日活动,
伪满政权因惶惶不可终日而又加强了警察机构。
康德八年(1941年)警察组织系统表
康德八年(1941年)警察装备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