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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刑事检察

第四节 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打击敌人,惩罚罪犯,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的主要手段和有
力武器。刑事检察工作,除审查批捕,提出诉讼、出庭支持公诉外,还要对公安机关的侦察、
拘留、逮捕、预审活动,实行监督。对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可
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以保证对刑事案件的正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