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福利
第十六编 民政
第一章 民政
第一节 社会福利
一、社会福利厂 建于1961年,建厂时,厂内有行政人员四名,工人二十名 (其中:聋哑
者七名、残疾者四名)。 主要生产木制家具,年产值达七万元。1968年,在企业整顿时,与国
营商业木工厂、公私合营宝进木工厂及手管局木器合作社合并为肇东县木工厂。
二、敬老院 1958年至1959年,全县有二十一个人民公社建立了敬老院,共有房屋一百二
十一间,工作人员三十二名,收养老人二百八十四名。他们的衣、食、住、行均由敬老院给以
解决。同时,也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老人适当开展副业生产,以减轻政府的负担。1963年以后,
除四站、五站、合居、东发、向阳等五个人民公社的敬老院维持下来外,其他敬老院均先后自
行解散。
三、五保户 1956年至1981年,全县农村平均每年都有一千七百多名无依无靠的老人,由
所在生产队对他们的吃、穿、烧、住、用实行“五保”。二十多年来,全县共补助“五保户”
生活款三百七十四万一千二百零三元,平均每人每年八十一元八角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