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支援解放战争
第六节 支援解放战争
从1946年开始,国民党军队向我解放区展开了大规模的进攻。为了保卫胜利果实,粉碎国
民党的阴谋,解放区的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纷纷开展支援前线活动。本县人民在解放战争
期间,曾组织人力、物力,数次支援前线,为人民解放事业做出一定的贡献。
1946年冬,在李海涛(任政委)、曾璞(任大队长)的率领下,曾组织一支五千二百名的支前
队伍,奔赴前线。
1947年 4月,又组织支前队伍七百零五名,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纵队74部队,参加了解
放辽宁省的昌图县、开源县和吉林省的四平市、怀德县等战斗。计行程两千余里,转运伤员一
千五百余人。在支前过程中,还帮助部队修筑工事,破坏城墙、铁路,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涌
现出功臣六十七名。为此,部队奖励机枪五挺、步枪五十三支,冲锋枪四支及奖旗一面。同年
7月,胜利完成任务返回时,部队师首长曾亲自和功臣合影留念。 回到本县后,第四专员公署
奖款十万元,县政府奖布七匹,给以鼓励。 6月以后,本县又组织担架队一百五十余付,大车
五十余辆,队员一千七百余名,分三批开赴前线,支援解放战争。
1948年3月4日,根据西满四地委的指示,本县派担架六百付,大车四百五十辆,由三千余
名队员组成一个大队,奔赴前线,参加了辽沈战役。同年 9月20日,又组织担架五十付,大车
三十五辆,计二千余名队员由县领导带队,开赴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