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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烈士陵墓管理

第十节 烈士陵墓管理



  

  原烈士墓地位于县城西郊。凡在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中牺牲者都安葬于烈士墓地。1974
年以前,每至清明节,县城机关干部、职工、师生,均至烈士墓地举行祭扫活动,以缅怀先烈。
1974年,因烈士墓地埋葬混乱,遂将烈士遗骨火化,用骨灰盒分别入殓,全部安放于革命烈士
纪念堂内。另外,在肇东镇、宋站、昌五、五站等地均建立了革命烈士纪念碑,以示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