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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归侨

第二节 归侨



  

  1953年,抗美援朝战争胜利后,大批居住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华侨返回祖国,迁
入本县居住的归侨计一百二十五人(男九十七人,女二十八人),政府均依据其原来的职业和特
长,分别在城乡给以安置就业。1981年,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回国的华侨有五 人(男四
人、女一人),全部安置在县城国营工厂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