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匪武装
第二节 土匪武装
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①前后,县境内有流窜土匪数股,主要有:“天照
应”、“全球”、“青山好”、“长江好”等,至伪满时,他们均有抗日活动,曾受到日本军
队的追剿。
1945年至1946年,流窜于境内的土匪,多于沿江一带活动。主要有“宫团”、“王团”、
“孟团”、“黑手”、“天帮”、“二虎”、“战中央”、“长江”等四十余股。这些土匪人
数不等,武器不一,时少时多,飘乎不定。专门打家劫舍,与人民为敌。至1949年 7月,这些
土匪基本被肃清。
附:嫩江省肇东县政府布告。
嫩江省肇东县政府布告
我肇东人民在伪满十四年统治下,受尽苦难。“八·一五”解放后,方幸祖国光复,获享
太平。孰料蒋贼介石外联美帝出卖祖国,内结胡匪祸害人民。仅县境沿江一带,即有所谓三军、
三旅、宫团、王团、孟团、黑手、天帮、四海、长江、治财、仁义军等中央胡匪,打家劫舍,
杀人放火,牵马拉车,索财掠货,卷走炕席,扒去衣服,有恶皆无所不为,使我人民陷于水深
火热之痛苦中。我人民政府成立后,积极剿灭胡匪,解人民之倒悬,对于各地被击溃之散匪,
实行宽大,分给房屋土地,令其安居乐业,方期化恶为良,造福地方,乃该匪徒等仍怙恶不悛,
弗改前非,游手好闲,不事生产,造谣惑众,捣乱后方,勒索民财,横行乡里,偷牛盗马,破
坏生产,并暗中勾明引类,业图在青纱帐②起时乘机复起,再危害百姓。政府遵照人民公意,
将该匪徒等实行逮捕,并由大会公审。经全体民众同意,处该匪以极刑。今验明正身,绑赴刑
场,执行枪决。兹将该匪姓名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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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计四名
肇东县长 李益三
一九四七年六月十六日
注:①日本帝国主义大规模武装侵略中国东北的事件。1931年 9月18日,日本驻在中国东
北境内的关东军,突然炮击沈阳。同时在吉林、黑龙江发动进攻。蒋介石采取了不抵抗政策,
至1932年1月。东北全境沦陷。
②指夏秋间长得高而密的大面积高粱、玉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