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塾
第一章 教育
第一节 私塾
民国时期,县内已有私塾出现。民国二年(1913年),境内有私塾三十余所,但多为启蒙教
育,教授内容主要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庄农杂字》①等书。劝学所成
立后,加强了对私塾的管理,塾师须经考试合格,发给凭证后,方准设塾授读。在教授内容及
教授方法上,须适应民国当局对国民教育的要求。民国六年(1917年),本县有私塾近四十所。
民国十五年(1926年),发展至一百余所。
伪满时期,对私塾严加限制,本县私塾数量逐年有所下降。康德三年(1936年),全县有私
塾三十九所,塾师三十九名,学生总计为八百五十七名。康德六年(1939年),私塾称国民义塾,
全县有国民义塾十所,塾师十名,学生总计为三百三十一名。康德八年(1941年),全县有国民
义塾八所,塾师八名,学生总计为二百七十八名。
1945年解放后,农民虽在政治上得到了彻底地翻身,但适龄的农村儿童,为了读书识字,
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在一些偏僻地区,还有请私塾老师授课的情况。以后,由于公办学校的发
展,此种办学形式遂逐渐消失。
注:①《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庄农杂字》均为中国旧时的韵语启蒙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