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龄前教育 民国十五年(1926年),在县立第一初、高两等小学校中设立幼稚班一个。其学童均为初小
一年班中年龄过小不宜跟班学习者。伪满康德八年(1941年),设有幼稚园一所,计有幼儿六十
名。
建国后,党和政府重视幼儿教育,此项工作得到了发展。1951年,县城内设公办幼儿园一
所(机关幼儿园)。另外,粮食、商业系统及皮毛厂等单位也都办起了幼儿园。
1958年“大跃进”时期,全县办起各种形式的幼儿园五百九十二所,入园幼儿计三万一千
零五十三名。但所有这些幼儿园,多为农忙托儿所性质,季节性很强,农忙则托,农闲则撤。
同时,这些幼儿园的设立,大都脱离实际,缺乏管理经验,所以,存在的时间并不很长。1962
年至1981年,本县只有公办幼儿园一处。另外,事企业单位亦有幼儿园数处。1980年后,加强
了学龄前教育,全县城乡为数不少的学校办起了幼儿班。学龄前儿童经过学前班的学习,熟悉
了学校环境,适应了学校生活,给入学学习打下了良好基础。
几个年份幼儿园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