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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科学技术管理

第三章 科学技术管理




  1955年,设置科技部门之后,主要对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科技人员、科技情报等项工作
进行了管理。

  一、科研项目的管理 每年年初即编制下达科研项目计划。在编制科研计划时,首先保证
省科研项目的落实。计划下达后,县科研部门协助承担科研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制定研究课题
设计书和研究进程作业书,并在资金、物资和人力上给予支持。对重大科研项目,适当组织人
力,进行攻关。1981年,共完成有关工农业生产的科研项目为二十五项,其中达到国家级水平
的一项,省级水平的四项,得奖的三项。同年,完成省级论文八篇、国家级论文两篇。

  二、科技成果的管理 1959年开始试行科技情报速送卡制度。规定凡新产品、新技术及其
他科研成果,均应在完成的两天内填写科技情报速送卡和资料目录,上报县科学技术委员会。
此规定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前。1976年以后,省统一制定了科研成果上报审批程序,使
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日臻完善。在每项科研取得成果后,由县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有关
科技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对达到省级以上技术水平的产品帮助安排生产与推广。

  三、科技人员的管理 1959年以后,根据工农业生产的需要,农学会、畜牧学会、农业科
学科究所、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等科研组织相继设立。同时,各人民公社
和生产大队也相应设立了科研站和科研小组,科学技术网已初步形成,因此,对技术人员的管
理工作逐步纳入日程。

  1980年,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对全县科技干部进行全面调查,编制了全县科技干部明细表,
建立科技干部卡片、花名册、技术档案,强调专业科研人员应以研究为主,对他们要保证有六
分之五的研究时间。平时,不直接承担生产管理和行政工作。1981年,按照国务院《关于科技
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精神,对全县的科技干部进行套改晋升工作。采取学会评议、基层
党委把关、县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定、县政府和地委批准的办法,对一部分科技人员授予了
工程师、技师、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的职称。

  四、科技情报的管理 县科技科成立后,专设科技资料室一处,资料室内订有全国各地报
刊、杂志一百多种。另外,还配备四名专职科技干部,摘编全国各地的科技情报,以沟通情况,
掌握信息。1972年,《肇东科技》开始创刊问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