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文艺演出
第四节 文艺演出
民国九年(1920年)以后,随着工商业的发展,民问文化艺术生活逐渐开始活跃起来,文艺
形式也.有所增加。这时在县内,已出现京剧、评剧等剧种。当时肇东人称京戏为“皮黄戏”,
曾上演过《武家坡》、《甘露寺》、《三岔口》、《四郎探母》、《玉堂春》、《花田错》等
一百三十余个剧目。至于评剧,当时人皆称为“大口落[读iào]子”,曾上演过《马寡妇开店》、
《花为媒》、《夜审周子琴》、《珍珠衫》等十余个剧目。伪满时期,文艺演出曾一变处于消
沉状态,但也时有一些京剧界、评剧界的名演员,如李万春、张春山、张子平等人来本县作临
时客串演出,演出剧目,多为《回杯记》、《盘丝洞》等传统剧目。
解发后,本县文艺演出较为活跃。1945年冬,小朋友剧团经常在城乡作巡回演出,曾演出
过《美军暴行》、《红布条》、《姑嫂劳军》等小歌剧。为配合解放战争、土地改革、镇压反
革命和抗美援朝等运动的进行,小朋友剧团和工人剧团还排演了大型欧剧《血泪仇》、《王贵
与李香香》、《参军保家》、《土地还家》、《赶走美国佬》、《火》等剧目。1946年,县组
织的大众剧团,曾演出过曹禺作品《日出》、《雷雨》等剧目,其成员多为知识分子,不久,
即自行解散。
1955年至1956年,经常有一些私人组成的评戏班子来本县演出。演员时聚时散,演出的多
为传统剧目。
1959年,为了庆祝建国十周年,本县排演了大型舞蹈《蝶舞》。为此,省电影制片厂拍摄
了电影,编为新闻纪录片,在全省城乡放映。本年,开始建立专业剧团,时称县文工团,曾演
出过歌剧、话剧、拉场戏等。
1960年以后,县内各系统均成立了业余剧团,在本系统内及在节日期间举行专场演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文工团的戏衣戏装,全部被作为传播“封、资、修”的
毒品而付之一炬,其演出活动亦全部停止。此时,各业余剧团均改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演出
的剧目多为“造反有理”①制造舆论。接着便是革命样板戏独占舞台。在这一时期内,要求所
有剧目都要按照“三突出”②的模式进行创作和演出,结果,造成文艺僵化,文艺生活出现了
单调而乏味的局面。
1977年,县文工团改为评剧团,先后演出过《甜密的事业》、《千万不要忘记》等现代戏
和历史戏十五个;演出过《白蛇传》、《秦香莲》、《桃李梅》等传统戏三十三个;还自编自
演了《浪卷槽头》、《欢迎检查》等剧目。与此同时,群众业余文化活动也日趋活跃起来。至
1981年,县城组织起九个业余剧团,农村组织起十个业余剧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演出活动。
注:①“造反有理”为“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句最响亮的口号。
②“三突出”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提出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文艺创作模式。
要求在所有人物中突出在正面人物中突出最主要英雄人物;在主要英雄人物中突出最主要的中
心人物来。这一模式违反生活的真实和多样性,神化“英雄”,使文艺创作产生虚伪和公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