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物
第二节 文物
县文物管理所内藏有县内挖掘出的一部分古代文物,经专家考证,这些文物分别属于原始
社会、辽代及金代。
一、原始社会文物
石斧三件。磨制,斧刃锋利,制作精细。
石磷一件。磨制。
陶鬲一件。桶腹、低裆、黑褐色泥质加沙。
二、辽代文物
有陶罐、项环、银牌等。
三、金代文物
陶器有褐色陶壶、陶砚、瓷碗、长颈瓶等。
铁器有铡刀、铁铧、铁铲等。
铜器有牡丹纹铜镜、富贵安家铜镜、仿汉铜镜等。
车马具有马蹬、带卡子、车輨等。
工具有锯、凿、斧等。
兵器有箭头、铁矛、甲片等。
刑具有手铐、脚镣等。
生活用具有三足铁锅、六耳铁锅、熨斗、小烙铁、剪刀等。
其他有陶凤花纹砖、瓦当、手印砖等。
另外,还挖掘有玉壶春瓶、钧窖大碗、无花押印等文物,出自何代,尚待考证。
同时,本县还先后出土了一批铜钱约三百斤。其中以宋钱为最多,辽、金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