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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物

第二节 文物



  

  县文物管理所内藏有县内挖掘出的一部分古代文物,经专家考证,这些文物分别属于原始
社会、辽代及金代。

  一、原始社会文物

  石斧三件。磨制,斧刃锋利,制作精细。

  石磷一件。磨制。

  陶鬲一件。桶腹、低裆、黑褐色泥质加沙。

  二、辽代文物

  有陶罐、项环、银牌等。

  三、金代文物

  陶器有褐色陶壶、陶砚、瓷碗、长颈瓶等。

  铁器有铡刀、铁铧、铁铲等。

  铜器有牡丹纹铜镜、富贵安家铜镜、仿汉铜镜等。

  车马具有马蹬、带卡子、车輨等。

  工具有锯、凿、斧等。

  兵器有箭头、铁矛、甲片等。

  刑具有手铐、脚镣等。

  生活用具有三足铁锅、六耳铁锅、熨斗、小烙铁、剪刀等。

  其他有陶凤花纹砖、瓦当、手印砖等。

  另外,还挖掘有玉壶春瓶、钧窖大碗、无花押印等文物,出自何代,尚待考证。

  同时,本县还先后出土了一批铜钱约三百斤。其中以宋钱为最多,辽、金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