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编 卫生
第二十二编 卫生
民国期间,在城镇内仅有部分中医坐堂待诊。至于农村,由于人民生活贫困,染病之后,
常处于无钱求医状态。因此,农村中的一些巫医神汉,常利用此机会,用所谓驱鬼、逐妖、除
邪之法愚弄群众,因而常有误诊身亡者。
伪满期间,西医始有出现,但不及中医人数众多,所以治疗疾病仍以中医为主。伪满大同
元年(1932年)四、五月间,满沟站发生一次霍乱,发病急促,传染率高,每天死亡二十多人,
流行月余,死亡达六、七百人,满沟站的棺材均被购买一空。以后,本县医疗事业处于一般发
展状态,无甚改进。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内设置卫生科,各区设置卫生所,署理医疗、预防及卫生保健工作。
1958年以后,县、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层层建立了医院、卫生院、医疗所,医疗队伍有了扩大,
医疗水平有了提高,医疗制度也日益健全,基本做到了小病不出队,大病不出社,重病不出县,
人民健康有了切实保障。
建国以后,妇幼保健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受到了保护,
人口出生率也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