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幼保健
第三节 妇幼保健
一、妇幼保健院 于1952年建立,位于县城北三道街西侧,编制人员为十二名,主要承担
孕妇接产工作。1955年,设有病床十六张,除接产外,又设中医科、妇科、儿科、内科,并对
外实行门诊。1957年,编制人员为十四名,又增加了培训接生员的任务。1962年以后,撤销了
病床。1966年,增设计划生育科,设十二张简易病床。1972年,扩大编制后,人员猛增到七十
五名。1978年,院址迁至县城北四道街东侧,人员减到二十七名。1981年,人员又增加到三十
三名,有病床十二张,已能正常开展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妇幼保健 1949年,全县有接生员七百八十五名,共装备产包四百五十九个。1952年,
县有妇幼保健院一处,助产士七十名,农村有接生站一百一十四处,接生员七百九十一名。1960
年,建立农村妇女产院二百二十处,产床一千三百二十张。同时,在普及新接生法的基础上,
开展了科学接生工作。1966年,培训接生员一千零五十八名,其中有七百八十二名接生员装备
了接生箱,百分之八、九十的接生员掌握了几种常见疾病的防治本领。1975年,将县城内分散
的个体接生员组织成了三个街道“五·七”接生站。1980年,农村各医疗单位普遍建立了妇幼
保健组织,完善了保健网。1981年,接生员有所减少。
建国初期,大部分实行土法接生。1952年,接产的七千九百三十名新生儿中,就有七百一
十名患病。推广新法接生后,基本上控制了产妇的产褥热和新生儿破伤风病的发生。同时,对
小儿佝偻病也进行了全面普查,并进行了治疗试点,取得了成功经验,从而使大部分佝偻病患
儿得以治愈。
1960年统计,全县患子宫脱垂病的妇女有一千一百零三名,占已婚妇女的百分之二至百分
之三,治愈了七百四十八名,占患者的百分之六十七点八。1966年,对患有子宫脱垂病的妇女
普遍上了子宫托进行治疗,治愈率达百分之八十六。1980年,对妇女的尿漏、子宫脱垂病进行
了普查、普治工作。全县患子宫脱垂病的妇女计有三百三十八名,其中三度脱垂患者为五十六
名,全集中到县城做了手术,二度脱垂患者一百三十八名,全部上了子宫托;还有两名尿漏患
者,送到哈尔滨免费治疗;对其余的一百四十二名患者,也都采取了有效的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