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解放以后人口 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至1949年10月1日建国前,全县人口多为估约数字,与实际出
入较大。建国后,人口统计逐步走上正轨。特别是1953年、1964年、1982年随同全国进行三次
人口普查,使人口资料更为完整准确。
一、人口增长 1949年,总人口为二十九万八千一百三十一人,至1982年,发展到七十四
万八千七百九十七人,居全省各县人口第三位。三十三年来,本县人口增加四十五万零六百六
十六人,比1949年增长了一点五倍。平均每年增长一万三千六百五十七人,人口增长的主要原
因,是由于移民的增加和自流人口的流入所致。1953年至1982年,流入本县人口达十万零八千
一百四十四人,平均每年机械增长三千二百七十七人。流入本县的人口均来自山东、河北、河
南、辽宁、吉林、江苏、安徽、广西、湖南、湖北、四川、浙江、甘肃、内蒙古、江西等省和
自治区。另外,本省其他各县也有人口流入本县。
二、性别结构 1982年,本县总人口为七十四万八千七百九十七人,其中:男性三十八万
零二百五十六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十点七八;女性三十六万八千五百四十一人,占总人口
的百分之四十九点二二。性别比例为女一百比男一百零三点一八。
三、年龄构成 本县人口零岁至十九岁的为三十七万五千三百六十三人,占人口总数的百
分之五十点一;二十岁至三十九岁的为二十三万一千八百人,占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一;四
十岁至五十九岁的为十万零一千八百七十五人,占人口总数的百分之十三点六;六十岁至七十
九岁的为三万七千七百八十八人,占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五;八十岁至九十九岁的为一千九百七
十人,占人口总数的百分之零点三;百岁以上老人一人。
四、职业构成 本县在业人口为二十七万零四百四十二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三十六点一。
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一万六千一百七十五人,占在业人口的百分之六;国家党群组织、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九千零六十人,占在业人口的百分之三点四;商业服务行业人员为一万六
千八百五十七人,占在业人口的百分之六点二;农林牧渔劳动者为十七万八千一百零七人,占
在业人口的百分之六十五点九;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为五万零一百九十七人,占在
业人口的百分之十八点六;其他劳动者为四十六人。
五、文化构成 本县总人口中有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口为四十六万三千五百一十四人,占总
人口的百分之六十一点九。其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包括毕业生和在校生)一千二百三十一人,
占总人口的百分之零点一六;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为四万七千三百零三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
六点三;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为十一万七千三百九十五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五点七;具有
小学文化程度的为二十九万七千五百八十五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三十九点七。另外文盲和半
文盲(十二周岁以上)的人数为十四万一千四百七十六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十八点九。全县没
上学的幼儿(十一周岁以下)为十四万三千八百零七人,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九点二。
六、人口密度 本县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为一百七十四人。境内人口疏密不均,人口
密度最大的为肇东镇,全镇土地面积十五平方公里,人口十万零三千五百四十二人,平均每平
方公里有六千九百零三人;人口密度最小的为宣化人民公社,其土地面积为四百九十四点四平
方公里,人口二万四千八百三十三人,平均每平方公里五十人。
建国后历年人口情况表
注:①为1964年人口普查数字。
②为1982年人口普查数字。普查登记标准时间为1982年7月1日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