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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伊斯兰教

第五节 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①为阿拉伯人穆罕默德②所创。唐代传入我国,教主称为阿訇。解放以前,本县
有清真寺两处,一为肇东镇清真寺,一为昌五镇清真寺。

  肇东镇清真寺建于民国元年(1912年),张宝廷为阿訇,当时信教群众近二十人。民国七年
(1918年),张宝廷离开后,由李忠元任阿訇,信教群众约七十余人。民国十一年(1922年),继
李忠元之后,杨立善出任阿訇。民国二十年(1931年),杨立善离开肇东后,由昌五镇清真寺的
马同志来肇东清真寺任阿訇。1945年马同志走后,又由尹运田出任阿訇。从1953年开始,肇东
清真寺由王仲攸任阿訇,一直延续至今。现肇东镇清真寺内有殿堂、沐浴室、教长室、殡葬室
各一处。民国十二年(1923年)期间,肇东镇清真寺的原址在六法区,后移址到南二道街东侧,
进行宗教活动。

  昌五镇清真寺亦建于民国元年(1912年),座落于昌五镇西北隅。清真寺内设育殿堂、沐浴
室、教长室各一处。当时,信教群众有十八人。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时,由马德良任阿訇,
进行宗教活动。

  本县信仰伊斯兰教的全为回族居民,其习惯忌食猪肉。现全县有回族五百多户,二千九百
多人,绝大多数居住在肇东镇内。

  注:①伊斯兰教是阿拉伯语的音译,意为“顺从”。在中国旧称“回教”、“回回教”、
“清真教”、“天方教”等。

   ②穆罕默德(约570年——632年),伊斯兰教创始人,出身于阿拉伯半岛麦加城的一个
没落贵族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