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构
综述
管理机构
1959年4月,在党中央向科学技术进军的号召下,市委、市人委根据黑龙江省委、省人委
召开的科学技术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市蓬勃发展的科学技术事业的领导,成立齐齐哈尔市科学
技术委员会(简称市科委)。其职能是在市委、市人委直接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市的科
学技术研究、应用和推广工作。
1960年4月,齐齐哈尔市与嫩江地区合并。合并后的市科委负责全市及辖县的科研工作。
1961年10月,市、地分设,分设后市科委仍领导全市科技工作。
“文化大革命”初期,市科委正常工作中止。1968年2月,齐齐哈尔市革命委员会生产委
员会设科技组,恢复对全市科技工作的管理。1970年3月,市革命委员会设立科学技术局,替
代科技组,负责全市科研、技术革新等工作。1973年10月,恢复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名称。为加
强新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工作,市科委增设新技术推广科。1976年3月,为加强全市及邻近地
区地震测报工作,市科委增设地震办公室。
1979年2月,市委、市革命委员会为加强科研计划工作,在市科委增设计划条件处,负责
全市科研规划工作。
1984年3月,为使全市各系统、各部门的科技工作在统一筹划和统一指挥下进行,促进科
技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
负责日常工作。
1985年1月,齐齐哈尔市与嫩江地区合并,市科委负责全市及辖县科研、新技术推广和交
流、科技市场等工作的领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