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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

科技管理



计划管理 1959年4月,市科委成立后,开始编制全市科技计划。1959~1960年,编制科
技计划时,贯彻科研为加速工农业技术改造服务,为解决工农业生产中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
服务的指导思想,采取上下结合的群众路线,两年安排科研、新产品试制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408个,这些项目绝大部分安排在技术力量较强的中、省直国营企业。由于受“大跃进”影响,
计划中还安排原子能利用、提炼锗、铀材料等脱离齐齐哈尔市实际的尖端技术项目。市科委对
全市科技发展计划进行督促和检查,以确保完成。对财政拨款的科技项目,按进度定期进行检
查,项目完成后组织鉴定和验收。对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因条件变化的,则及时进行调整。1959
年,计划项目191项,由于资金、设备、试验手段、研究单位等多方面因素的变动,将计划调
整到131项,当年完成124项,延续下年度完成7项。

1961~1962年,以解决“吃、穿、用”,提高产品质量和增加品种为重点安排科技项目。
同时,根据全市产业结构特点,安排部分机械、冶金研究项目。1961年,对科技计划采取分级
管理办法,市级共完成科研和新产品试制项目22项。1963年,进一步贯彻解决“吃、穿、用”
的方针,将农业科技项目列为计划重点,全市共安排各类科研项目14项,其中农业9项,占64.3%。
市人民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管理,建立以厂长、总工程师为首,包括技术、生
产、供销人员和工人参加的新产品试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每项新产品试制工作。并拟定《市
工业企业新产品试制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对项目定期进行检验,发现问题,设法解决。1964~
1966年,编制科技计划贯彻为当地服务和当前服务的精神,重点安排支农产品和轻化产品的项
目。1965年,市人民委员会对纳入市新产品开发计划的48个项目,采取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办
法,重点进行关键技术的研究试验工作。

“文化大革命”初,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70年,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市科学
技术局,科技计划管理工作逐步得到恢复。1971~1976年,科技计划重点安排农业和地方工业
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基础化工原料和备战需要的科研项目,共安排科研、新产品试制项目129
项,其中农业和支农项目约占三分之一。市科学技术局对计划编制、实施工作进行管理,规定
承担项目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订计划实施方案,组成有工人、科技人员和干部参加的三结合
研制小组,落实课题负责人,并随时检查项目研制进度。对牵动全局的项目,市革命委员会成
立会战指挥部,调动各方力量,保证完成计划项目。这一时期,计划科研项目完成率均在85%
以上。

1977~1978年,科技计划编制以应用技术为重点,共安排31项支农产品、基础原材料和新
技术应用项目,占整个计划项目的60%。对重点项目下拨补助费,以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组
织技术力量进行攻关,确保计划完成。

1979年起,科技计划编制从全市需要和资源优势出发,重点放在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突
出的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上。立项以70年代世界先进技术水平为起点,做到当前与长远相结合,
技术引进与创新相结合,力求达到周期短、见效快、效果好的目的。编制全市年度科技计划,
由市科委牵头,市经委、建委、农委、财贸办和卫生局参加,分口对重点项目进行审核,组织
科技人员评议、论证,市科委集中平衡,市计委参加审核,最后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对科技计
划管理进行改革试点,实行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同年,重点安排粮、
菜、禽良种选育,丰产、高产栽培技术研究,当地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新日用轻工产品研制等
138个项目。在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发展地方经济需要,增加138项新产品试制项目。1980年,
编制科技计划以应用研究项目为主,以轻工、建材项目为重点,增加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科
技项目比重,安排农业、农机、电子、医疗器械、能源等科研、新产品试制项目114项。实施
过程中,根据经济建设需要,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投资少、见效快的应用项目198项。

1981年,对科研项目试行技术经济合同制,在农业系统进行试点,收到良好效果。农委系
统64名科技人员与115个生产单位签订繁育良种技术承包、大面积高产示范技术服务、单项专
业技术承包、包产技术等合同,完成、衔接67个技术课题。

1984年起,对科技计划实行“专项管理”和“分级管理”。省市重点攻关项目由市科委直
接管理,其它项目归口分级管理,定期联合检查,交流经验,促进落实。同时,将承包责任制
引入计划管理。当年,市科委对技术含量大的8吨大型注塑模具、无胎冷旋压机、激光打印机
等7个项目,组织技术力量攻关,如期完成任务。

1985年,将市场调节机制引入计划管理,对重大科技项目实行社会公开招标,择优扶持,
实行合同制管理,效果明显。当年完成电弧切割焊条、苯丙共聚树脂乳液、劣质煤燃烧锅炉、
向日葵大面积丰产攻关、灭鼠灵2号等67个项目,实现经济效益4352万元。

1959~1985年齐齐哈尔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表
单位:项










1959~1985年齐齐哈尔市科技计划实施情况表
单位:项








经费管理 1959~1978年,市管科技三项费用(科学研究、新产品试制和中间试验),根据
市计划会议确定的科技计划及经费指标,由市科委、计委、财政局联合行文,分期分批对纳入
市计划的科技项目进行拨款。

1979年,市科委、财政局开始对科技三项费用管理进行改革,建立使用科技三项费用预决
算制度、按项目进度分期拨款制度和购置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制度,防止三项费用被挪用。对投
资大的项目,根据项目实施按进度分批拨款,以控制挤、占、挪用经费。同年,对1969~1978
年问科技经费进行清理,对拨给农村生产大队科研室的科研仪器进行清缴,共收回经费7万元,
缴回天平、烘箱等科研仪器178台件,价值21万元。1981年,市科委、财政局实行有偿使用科技
三项费用。1984年,市人民政府下发《齐齐哈尔市有偿使用科技基金的试行规定》,将科技三
项费用中有偿使用部分见效后归还的资金、清理回收历年的科技经费结余资金、市机动财力中
每年安排百分之五的资金、用市科研经费安排的项目取得经济效益后科技管理部门提取的利润
分成资金、技术合作、技术服务、技术引进服务收益以及其它可做为科技基金的资金作为市科
技发展基金。为加强对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市科委制订《齐齐哈尔市科技三项费用严格执行
预算和决算制度的补充规定》。科技基金由市科委负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监督。

实行有偿使用科技三项费用后效益明显。1981~1983年,9个项目实行科技经费有偿使用,
总金额为27.5万元,占三年经费总数的37%。至1984年8月,共收回科技基金15.9万元,占有
偿投放科技基金的58%。1984年,安排14项有偿使用经费金额为33万元,有偿使用的经费占投
放金额的89%,78%.的项目有明显的经济效益。1985年,计划项目10项,投入经费24.5万元,
其中有偿使用部分为7项20.8万元,占85%。其偿还期为1986~1988年。此项中有3项产生社会
效益,有1项因企业转产,科研项目未能转化为生产力,其余6项创经济效益645.5万元。

1978~1985年齐齐哈尔市区科技经费表
单位:万元




成果管理 1961年,市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家科委制定的《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
和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新产品、新工艺技术鉴定办法》,决定由市科委负
责,对各企业、研究设计机构、学校和人民公社等基层单位在“大跃进”期间的革新创造和科
研成果进行技术鉴定。通过技术鉴定的成果,发给证书。共鉴定1958~1961年新产品、新技术、
新工艺、科研成果33952项,其中达到国际水平9项,国内先进水平12项,可推广的新技术、新
工艺17794项。1963年,市科委对1959~1963年完成的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共鉴定100项。

1966~1969年,科技专家受到批判,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不能按规定程序进行,基本上处于
无人管理状态。

1970年,市科学技术局成立,恢复对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1977年,由市科委会同工业、
建设、农业、商贸、卫生等部门,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新中国成立至1977年间的科技成
果进行评审。12月,在市首届科学技术大会上,共有446项重大科技成果获奖励。同年,向省
申报、推荐一批科技成果,有108项获1978年省科学大会奖励,33项获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奖
励。1978年,市革命委员会制定科技成果奖励制度,对技改成果实行等级奖金奖励。1979年,
市科委根据国家和省科委关于管理科技成果的有关精神,对科技成果审报条件、程序、评审制
度、奖励标准等作了规定,成果管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同年12月,市科委、市税务局根据
省科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新产品试制管理的精神,加强对新产品试制和新产品免税工作的管
理。同年,市革命委员会转发国家《关于选送1978年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通知》,规定上
报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鉴定。对跨行业的成果,以上级主管部门为主,邀请有关业务部门协助
进行,或由市科委直接组织鉴定。

1980年,市科委、市统计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科技成果上报制度的通知》,科技成果统
计上报管理工作形成制度化。同年,市科委对全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重大科技成果进行管理,
有197个企、事业单位上报成果358项,其中转化为生产力的294项。1982年,市人民政府制定
《市政府关于奖励优秀科技成果的决定》,明确规定奖励范围、条件、等级、申报程序、申报
材料和成果评定委员会(小组)的组成及职责等。当年,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从申报的1978~
1982年3月间完成的291项科技成果中,评出61项,由市人民政府给予奖励。1985年,市科委设
成果专利处,加强对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和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鉴定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对1982~1984年的科技成
果进行评审,共评出和奖励优秀科技成果33项,有5个单位被评为科技成果推广先进单位。同
年,组织实施《试行办法》,各基层单位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对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报送
鉴定申请表和各种技术文件。主持鉴定单位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鉴定委员会,鉴定合格
的科技成果发给技术鉴定证书,最后报请市科委、省科委批准。全市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走上规
范化的轨道。

1959—1985年齐齐哈尔市科技成果数一览表
单位:项




注:1981~1985年全市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共计924项。

1981—1 985年齐齐哈尔市获省政府奖励优秀科技成果表
单位:项







1977~1985年齐齐哈尔市获市政府奖励优秀科技成果表
单位:项





情报管理 1959年,市科委设技术情报科,负责管理全市科技情报工作。并召开全市首次
科技情报工作会议,对科技情报工作进行部署。科技情报工作贯彻“快、精、准,为社会主义
建设总路线服务”的方针,加强科技资料交流,为生产建设和科学研究服务。同年,有13个工
厂企业、科研单位建立起技术情报机构,配备专兼职情报干部和情报员258名。1963年,又发展
专兼职情报员20多名,初步形成以市科委技术情报科为中心的全市科技情报管理网络。至1966
年,科技情报工作着重进行组织建设、科技情报交流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工作。

“文化大革命”初期,科技情报网络建设停止,科技情报管理工作受到干扰和打击。1970
年,市革命委员会颁发《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情报工作的通知》,市科学技术局设情报组,情报
管理工作开始恢复。1972年,成立市科技情报站,与市科委情报科共同负责情报管理。全市工
厂企业、科研单位逐步加强科技情报管理工作,恢复、健全各级科技情报机构。1975年10月,
市革命委员会召开市科技工作会议,并下发《关于健全和发展科技情报网的几点意见》和《关
于加强科技情报资料工作的几点意见》。至1976年,全市机械、冶金、电子仪表系统先后成立
6个科技情报站,有专兼职科技情报人员近400人。大部分工厂企业、科研单位建立科技情报机
构,农村建立四级科技情报网。

1977年,市革命委员会为加强情报管理和网站建设,将市科委情报科升格为情报处,并成
立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翌年,全市进行各级科技情报机构的整顿和科技情报队伍的建设工
作,对科技情报人员的基本状况进行普查。1980年2月,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加入东北地区34个
城市的科技情报研究所组成的东北地区市级科技情报网(简称“东北网”),并被选为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1984年,市科技情报工作会议召开,根据国家和省科技情报工作会议精神,通过
《齐齐哈尔市科技情报工作条例(试行)》。市委、市政府作出《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科技
情报网站》的决定,各局、总公司、公司设立科技情报站;研究所(院校)、工厂企业设立情报
室(组);较小的工厂配备专职或兼职情报员,保证编制、人员配备和经费。至年末,全市有11
个科技情报站,130多个工厂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成立科技情报室(组),配备专兼职科技
情报工作者452人。1985年,齐齐哈尔市召开首次科技情报成果奖励大会,奖励1980~1984年
科技情报成果22项。1982~1985年,市科技情报部门写出10多篇情报调研报告,受到市委、市
政府的重视。

技术市场管理 1981年,市科委、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国家科委《关于有偿转让技术财
务处理问题的规定》,对科技成果有偿转让财务处理问题进行管理。1983年5月,市财政局、
市科委联合行文,转发省财政厅、省科委联合转发财政部、国家科委《(关于放宽技术有偿转
让收入留用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明确对科技成果有偿转让收入的留成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1984年,市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设市场科,负责技术市场管理。对申请开办技术中介
的机构,与市工商局联合审定,对符合经营条件者由工商局发给营业执照;对技术合同予以认
定,确属技术交易合同,予以登记,市金融部门根据认定的合同兑付现金;对技术交易成交额
按规定代税务部门收缴税款;对技术交易双方的纠纷予以调解。同年,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科委
拟定的《齐齐哈尔市科技成果有偿转让和技术服务暂行规定》,发送市直各单位执行。

1985年,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于9月举办齐齐哈尔市首
届科技成果交流交易会。交易会设技术交易服务、技术转让、技术难题招标、技术经济信息交
流、技术讲座培训、合作合资经营开发、工程设计承包、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引进项
目的配套开发和新产品试销等交流、交易项目。参加交易活动的有市直各委办局及其所属系统,
市辖各县、区,大专院校,中省直工业企业,应邀参加交易会的有国营嫩江农场管理局、哈尔
滨铁路局齐齐哈尔办事处、齐齐哈尔铁路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齐部队、中国科学院所属15
个科研所、航天工业部201所、首都科研所联谊会、清华大学、吉林省科技开发中心、天津科技
市场沈阳科技市场等,还有美国、菲律宾、日本、港澳的友好人士及客商50多人。交易会共成
交534项,总交易额5.3亿元。其中签订合同206个,成交额6278万元;产品销售2631.5万元;有
95项个人科技成果进入市场,成交6项,成交额48万元;300多项难题招标项目有116项投标;技
术咨询2.5万多人次;售出各种科技图书资料150多种23万册,散发各种技术资料1100多种7万多
份;召开信息发布会7次,580多人次参加;召开各种技术座谈会45个,570多人次出席;播放科
技录像10场,1000多人次观看;正式录用科技人员12人,招聘3人,支援县、镇企业1人,为73
个单位推荐各类科技人员、管理人员74人;金融界为成交的50多个科技项目贷款1523万元。

科学器材管理 1980年3月,市科委成立齐齐哈尔市科学器材供应站筹备处,加强对科学器
材供应工作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顺利执行。1983年,市科委组织力量对市大型精密仪器的分
布、利用率、完好程度等问题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全市共有大型精密仪器87台,分布在23个
单位,利用率普遍很低,分布不够合理,重复购置现象严重,借用收费无统一标准。为充分发
挥大型精密仪器的作用,市科委成立齐齐哈尔市大型精密仪器协作办公室,对全市大型精密仪
器的协作利用进行管理。

1984年,市微机推广应用办公室(简称微机办)成立,对全市微机应用工作进行归口管理。
微机办组织技术交流,指导微机应用和软件开发,培训微机工作人员,组织微机科技人员参加
国家资格认证统考。同年,市区有微机80多台,应用和新上项目20多个。其中,效益较好的有
油漆总厂企业微机管理系统和线材厂拔丝断头装置。1985年末,市区微机发展到636台,其中
单板机171台,袖珍机162台,系统机(苹果Ⅱ型以上级别)303台。从事微机应用工作的软件人
员230人,硬件人员200人。应用范围扩大到生产、教育和科研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