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 塾
私 塾
清乾隆年间,随着齐齐哈尔民事日繁,商贩频繁往来,满文已满足不了人们生活和文化交
流的需要。且京部对满文文书、档案开始拒绝收阅,改行汉文。这样,管档主事一类的官职必
须通晓汉文,学习汉文渐成趋势,私塾随之兴起。此间有获罪官吏从南方流戍来齐齐哈尔,其
中有的以训蒙为业,借以生活。嘉庆年间,水师营四品仓官果德兴,听说流戍者中有能讲授四
子书的,敬爱不已,遂命其子弟跟随肄习汉书。塾师李谦六流戍来齐齐哈尔,初在吕景儒家作
佣人,吕家见其能文,请为子师。光绪三十一(1905),学务处成立后裁并10所私塾,创立齐齐
哈尔最早的十区小学堂。光绪三十二年(1906),省在改良私塾算学、音乐、体育等课,开办简
易识字私塾,由学务公所派出查学员2人进行稽查。
1912年8月,省城齐齐哈尔私塾有30处,另有女学家塾3处。其中胡氏家塾有学生3人、男
生1人,王氏家塾有男女生各2人,齐齐哈尔男女生同校即始于此。1914年4月,省城私塾15处,
改良的9处,未改良的6处。改良的私塾改称私立学校。1921年,《黑龙江省实施义务教育章
程》中规定:“凡私塾改良与定章符合者,改为私立国民学校。其私立学校中成绩较优者,查
照本省代用国民学规改为代用国民学校,至私塾教员顽固不化始终如故者,即应照章取缔,分
别惩奖,以促改进。”同年,省城有私塾21处,学生350人。因这些私塾教管方法多未改良,
特设省城师范讲习所,由省视学员王秉均兼任所长,所有塾师均人所学习,学期两个月,共有
16人毕业。回避讲习的3人被遣散,塾生分别并入第一师范附小第一部、省立第一国民学校学
习。民国期间,虽全力推行小学,改良私塾,但旧式私塾仍然很多,与官学并存。
沦陷时期,日伪当局以“设备不完善”,塾师“素质不良”为由,对私塾进行种种限制,
并大力压缩。1935年,公布私塾规定,将其置于日伪当局的控制之下,采用伪满文教部制定的
教材。1936年,公布私塾规程准则,改订原先的规程,淘汰“成绩不良”的塾师,并开办塾师
讲习会,加强训练监督。1938年,推行“新学制”后,在“改编整顿”的名义下取消许多私塾,
把“优秀的”私塾改编成公立的国民学校和私立的国民义塾,但个别的私塾仍存在。
齐齐哈尔市解放后,1948年有私塾5所,学生436人。年底,全市私塾全部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