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民族教育
章下序
齐齐哈尔是一个多民族居住的地区,民族教育事业在全省创办最早。清末光绪三十四年
(1908),黑龙江清真私立初等小学堂和满蒙师范学堂成立,开创回族、达斡尔族、蒙古族教育。
1912年,黑龙江蒙旗初、高等小学校成立。1928年,黑龙江蒙旗私立师范学校成立。1930年,
朝鲜族丰恒国民优级小学校成立。省城齐齐哈尔民族基础教育、中等教育事业初步形成。
沦陷时期,日伪当局施行愚民政策,齐齐哈尔民族教育事业受到严重破坏,仅存清真小学、
蒙旗师范学校等民族学校。
新中国成立后,市委、市政府关怀和重视少数民族教育,每年都拨给少数民族教育特殊补
助费,用以解决少数民族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充实教学设备,使民族完全中学和师
范学校的教学设备逐步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标准。对学生的学杂费适当减免,并提高师范学
生助学金享受比例。因此,齐齐哈尔民族教育发展较快。1954年,市区有民族学校6所,在校
学生1606人,比1949年增长10倍。办学条件不断改善,1952、1966年国家分别拨专款修建齐齐
哈尔民族中学、朝鲜中学教学楼。1966年,市区民族学校5所,在校学生3511人,相当于1949
年的21倍。
“文化大革命”期间,民族教育事业遭到破坏。教学设备被毁坏或散失。市民族中学改为
普通中学,市朝鲜中学被撤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政策得到落实,市区民族教育得到恢复和发展。1981、1983
年国家分别拨专款修建朝鲜中学实验楼,改建回民小学教学楼。到1985年,市区民族学校发展
到29所,在校学生16930人。